来源:智为铭略 浏览次数:37 发表日期:2023-12-28
2023年度相城区制造业智能化改造和数字化转型专项资金项目(第三批)认定范围及奖励标准如下。
一、智能化改造项目
(一)扶持办法对300万元以上的企业智能化改造项目,按智能化设备投入金额的10%给予补助,最高不超过500万元。
(二)认定要素以提升企业制造工艺、检测、仓储物流、计划、管理等数字化、网络化、智能化为目的智能化技术改造项目,包括进行新工艺设备购置及改造、设备联网监测等。智能化改造补贴的设备需为生产性及关键配套设备(符合申报范围)。以下情况不予补贴:购买二手设备不予补贴。
(三)认定标准
1.项目设备投资额(含税)、融资租赁设备实付金额(不含利息)不低于300万元,不包含关联企业交易;
2.申报项目须具有技改、改建、扩建备案,相关手续完备,备案内容与用于申报的项目内容基本一致,实施周期与备案证有效期一致;若区内注册5年以上企业新建厂房项目,可提供新建备案并由属地乡镇(街道、区)提供情况说明并盖章;
3.项目实施地和设备所在地均在相城区,且所有设备必须本企业自用;
4.发票、合同及付款凭证。设备发票(或报关单)日期在2022年1月1日至2022年12月31日期间,且发票的设备型号与合同型号一致,如无型号或不一致应提供补充合同。购置进口设备的,其报关单日期在2022年1月1日至2022年12月31日期间。付款凭证截止时间为2023年6月30日,之后若有已开票但未付款项不予补贴。如有预付款项,其日期应在合同签订后,如有特殊情况应提供佐证材料。付款凭证为承兑汇票的,需提供票面及背书复印件。
5.最终补助金额在企业实际支付金额(不含税)*10%的基础上,根据专项审计报告并结合专家现场审核结果得出。
(四)申报材料
1.相城区智能化改造项目资金申请表
2.相城区智能化改造项目投入明细表(需上传加盖公章的清单和EXCEL格式清单各一份)
3.2023年度相城区制造业智能化改造和数字化转型专项资金项目(第三批)申报承诺书
4.需提供由投资项目管理部门出具的项目备案证扫描件。设备购置合同或企业信息化投入合同、发票、付款凭证;购置进口设备的,需提供形式发票、报关单、关税专用缴款书、增值税专用缴款书、付款凭证等扫描件。
5.对申报项目评审有帮助的其他证明材料(如纳入工业投资统计库的证明材料等)。
二、信息化提升项目
(一)扶持办法对100万元以上的信息化项目,按项目投入的10%给予补助,最高不超过200万元。
(二)认定要素以提升企业运营管理、研发设计、生产制造、仓储物流等过程的信息化、网络化和数字化为目的的信息化提升项目,包括进行数据采集、工业软件应用、软件购置等。以下情况不予补贴:企业自主研发的软件及相关信息化系统不予补贴;生产性设备和工具不予补贴。
(三)认定标准
1.项目软件投资额(含税)不低于100万元,不包含关联企业交易。
2.申报项目须具有技改、改建、扩建备案,相关手续完备,备案内容与用于申报的项目内容基本一致,实施周期与备案证有效期一致;若区内注册5年以上企业新建厂房项目,可提供新建备案并由属地乡镇(街道、区)提供情况说明并盖章;
3.发票、合同及付款凭证。设备发票(或报关单)日期在2022年1月1日至2022年12月31日期间,且发票的设备型号与合同型号一致,如无型号或不一致应提供补充合同。购置进口设备的,其报关单日期在2022年1月1日至2022年12月31日期间。付款凭证截止时间为2023年6月30日,之后若有已开票但未付款项不予补贴。如有预付款项,其日期应在合同签订后,如有特殊情况应提供佐证材料。付款凭证为承兑汇票的,需提供票面及背书复印件。
4.最终补助金额在企业实际支付金额(不含税)*10%的基础上,根据专项审计报告并结合专家现场审核结果得出。
(四)申报材料
1.相城区企业信息化应用提升项目资金申请表
2.相城区企业信息化应用提升项目投入明细表(需上传加盖公章的清单和EXCEL格式清单各一份)
3.2023年度相城区制造业智能化改造和数字化转型专项资金项目(第三批)申报承诺书
4.需提供由投资项目管理部门出具的项目备案证扫描件。设备购置合同或企业信息化投入合同、发票、付款凭证;购置进口设备的,需提供形式发票、报关单、关税专用缴款书、增值税专用缴款书、付款凭证等扫描件
5.对申报项目评审有帮助的其他证明材料(如纳入工业投资统计库的证明材料等)
三、智能化改造和数字化转型服务商升级发展补助项目
(一)扶持办法对单个自然年度服务企业超100家、新增设备连接数超5000台、开票销售超1000万元的工业互联网平台,按照200元/台予以补助,单个年度补助最高不超过100万元。
(二)认定标准
单个自然年度服务企业超100家、新增设备连接数超5000台、开票销售超1000万元的工业互联网平台。
(三)申报材料
1.2023年度相城区制造业智能化改造和数字化转型专项资金项目(第三批)申请表
2.2023年度相城区制造业智能化改造和数字化转型专项资金项目(第三批)申报承诺书
3.其他项目明细清单
4.需提供新增设备连接服务合同,发票及收款凭证,收款凭证为承兑汇票的,需提供票面及背书复印件,新增连接设备发票日期为2022年01月01日至2022年12月31日期间,收款凭证截止时间为2023年06月30日。(需上传加盖公章的清单和EXCEL格式清单各一份)
5.对申报项目评审有帮助的其他证明材料
四、智能化改造和数字化转型服务商做大做强补助项目
(一)扶持办法
鼓励《相城区智能化改造和数字化转型服务商名单》中的企业牵头省级及以上重大技术创新项目申报,按照企业自筹资金的10%给予补助,单个省级项目、国家级项目最高不超过100万元、300万元。
(二)认定标准
《相城区智能化改造和数字化转型服务商名单》中的企业牵头申报从工信条线推荐上报的省级及以上重大技术创新项目。
(三)申报材料
1.2023年度相城区制造业智能化改造和数字化转型专项资金项目(第三批)申请表
2.2023年度相城区制造业智能化改造和数字化转型专项资金项目(第三批)申报承诺书
3.对申报项目评审有帮助的其他证明材料
五、工控安全服务商提升补助项目
(一)扶持办法
推动工业互联网安全态势感知、工业防火墙、入侵检测系统等安全产品研发和应用,培育工业互联网专业安全第三方服务机构,指导企业开展工业互联网安全保障建设,对服务企业数超5家、年度营收超100万元的第三方安全服务机构,按照不超过合同额5%的比例给予奖励,最高50万元。
(二)认定标准
须为工控领域,服务企业数超5家、年度营收超100万元的第三方安全服务机构。
(三)申报材料
1.2023年度相城区制造业智能化改造和数字化转型专项资金项目(第三批)申请表
2.2023年度相城区制造业智能化改造和数字化转型专项资金项目(第三批)申报承诺书
3.其他项目明细清单
4.需提供2022年度签订的合同、相应的发票及收款凭证,收款凭证为承兑汇票的,需提供票面及背书复印件,发票及收款凭证截止时间为2023年06月30日。(需上传加盖公章的清单和EXCEL格式清单各一份)
5.2022年度财务审计报告
6.对申报项目评审有帮助的其他证明材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