苏州市知识产权金融奖励补贴实施办法(试行)-知识产权质押融资奖励补贴

来源:智为铭略    浏览次数:37    发表日期:2023-08-22


1.受理对象和条件

在苏州市区范围内(不含张家港、常熟、太仓、昆山)依法注册成立的企事业单位等,于2023年2月以来,以其拥有的合法有效的专利、商标、地理标志、集成电路布图设计专有权出质,办理质权登记手续,从本市银行、小额贷款公司获得融资。原则上登记时间不晚于贷款合同签约日期后2个月,超过期限请自拟情况说明与申报材料一同提交。

2.奖励补贴标准

(1)奖励标准

每家单位可申请一次贷款奖励,已经领取奖励的单位不再重复支持。奖励金额不超过实际融资额1%,最高奖励10万元。

(2)补贴标准:对质押融资产生的担保费(保险费)、知识产权评估评价等服务费,以实际发生额为限给予补贴,每家企业年度补贴不超过10万元,由市、区两级各承担50%,累计补贴不超过2年。

3.申报方式和材料要求

请各申报单位于2023年8月31日前,登录填报网址http://fin.jsipex.com/,注册并提交以下材料扫描件(复印件需盖章):

(1)申报单位营业执照(副本)

(2)借款合同等(主合同中如包含抵质押合同,需同时提供)

(3)加盖公司章、财务章的借款借据或银行盖章的贷款发放回单

(4)知识产权质押登记通知书

(5)涉及评估评价费补贴的,需提供评估评价报告及银行盖章的付款业务回单,评估时间需早于银行放款时间

(6)涉及担保费及履约保证保险补贴的,需提供担保、保险合同及银行盖章的付款业务回单

在苏州市知识产权金融服务平台注册后,企业可自行申报,也可委托金融机构、服务机构代为申报。注册填报操作流程见网站使用手册:http://fin.jsipex.com/#/main/fi-policyIinformation/policyInformationDetails?type=1&articleId=58

4、审批流程

(1)初审。所在区市场监督管理局(知识产权局)初审。

(2)复核。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知识产权局)组织复核。

(3)公示及资金下达。复核合格后,经公示无异议的,下达经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