苏州市示范智能车间申报方法

来源:智为铭略    浏览次数:37    发表日期:2024-07-09

为贯彻落实《苏州市智能化改造数字化转型网络化联接三年行动计划(2024-2026年)》,鼓励企业进一步通过智改数转网联,提升核心竞争力,助力新型工业化建设,现组织开展2024年市级示范智能车间申报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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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按照自愿原则,请企业认真对照市级示范智能车间申报条件进行自我评价,填报市级示范智能车间申请材料,盖章后报所在区镇经发局。申请表需提供盖章的纸质件1份和扫描件,申报书仅需提供盖章扫描件。企业对申报材料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负责,申报材料如有弄虚作假等行为,企业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已获得2个及以上省或市级示范智能车间的企业、已获评市级及以上智能制造示范工厂(含5G工厂和工业互联网标杆工厂)的企业不再参与申报。申报的车间须已建成并投产使用,一家企业一次只能申报1个示范智能车间。

二、请申报企业填写申请表(含承诺书)和申报书,盖章后报所在区镇经发部门,申请表(含承诺书)需提供盖章的纸质件和扫描件,申报书仅需提供盖章扫描件。

三、请各区镇经发局积极组织企业开展申报,收集汇总企业申报材料并做好本地申报车间的初审工作,对经审核后符合条件的车间予以推荐上报,并填写市级示范智能车间审核推荐表。于7月24日前,将申报材料(1份盖章申请表纸质件和扫描件、盖章申报书扫描件、1份盖章审核推荐表纸质件和电子件)报送至区工信局投资与技术改造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