苏州市“链主”培育企业入库申报条件
来源:智为铭略 浏览次数:37 发表日期:2024-02-29
为贯彻落实全市新型工业化工作会议精神,全面推进新型工业化“苏州智造”强基提质行动各项工作任务,充分发挥产业链骨干重点企业引领带动作用,支撑“1030”产业体系高质量发展,现组织开展苏州市“链主”培育企业入库申报,入库企业将优先推荐申报市级产业链“链主”企业。
一、重点方向
本次“链主”培育企业入库申报主要围绕我市“1030”产业体系,聚焦30条重点产业链。
二、申报条件
1.申报单位在苏州大市范围内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制造业企业,且正常经营2年及以上。
2.申报单位近两年无严重失信行为,未发生重大安全、质量及环境污染等事故,未发生偷税漏税等违法违规行为。
3.申报单位具备一定的规模基础和行业影响,以下三条满足其一即可:
(1)2023年度营业收入不低于30亿元;
(2)2023年度入围世界500强、中国企业500强、中国民营企业500强、中国制造业民营企业500强、中国行业排名5强;
(3)2023年度主营产品在国际市场占有率排名前20或在国内市场占有率排名前10。
4.申报单位资源整合能力突出,能够有效带动产业链供应链上下游协同数字化转型,产业链上下游协作配套能力强,本地配套率不低于30%。
5.申报单位具有较强的研发和创新实力,拥有至少1个以上省级及以上认定的研发创新机构,且研究与试验发展经费支出占主营业务收入的比例不低于4%。
6.申报单位有能力、有意愿通过发挥自身优势,带动链上中小企业发展,在我市着力提升产业链供应链韧性和安全水平方面发挥重要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