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级知识产权助力企业创新发展政策措施【智为铭略转发】

来源:智为铭略    浏览次数:37    发表日期:2025-04-23

一、支撑服务类

(一)知识产权创造

1.完善知识产权信息服务网络

专利文献是记载发明创造的重要载体,专利文献中蕴含着丰富的技术情报,有效利用专利文献,能为科技创新提供有力的技术情报和信息支持。据世界知识产权组织统计,世界上90%-95%的发明创造都能在专利文献中找到,其中有70%未在其他非专利文献中发表过。充分利用专利信息,可以节省40%的研发经费、缩短60%的研发时间。为此,省知识产权局大力推进知识产权信息服务体系建设,力求为创新主体提供高质量、低成本、获取便捷的知识产权信息服务。

(1)建设江苏省知识产权大数据平台

江苏省知识产权综合服务平台于2022年上线运行,集成106个国家和地区的4.17亿余条知识产权数据资源,建有“一窗口通办”、“一链条保护”、“一键式检索”、“一平台交易”和“一站式管理”五大功能模块,可为政府部门、高校、科研院所、企业、金融机构、社会公众等不同类型用户提供知识产权项目申报、交易、保护、价值评估、相似度判断和海外维权等“一站式”个性化服务。

获取服务的方式:进入“江苏省知识产权综合服务平台”(https://www.jsipp.cn/),可免费检索专利、商标、地理标志、产业库等知识产权信息;注册用户后,可登录一站式管理、一平台交易等模块;企业还可申请专利信息动态定制功能。

(2)建设覆盖全省的知识产权信息公共服务网点

引导有条件的各类社会化信息服务机构,面向创新创业主体和社会公众开展公益性知识产权信息服务。截至目前,全省已认定建设119家知识产权信息公共服务网点,涵盖高校、科研院所、公共图书馆、科技情报机构、行业组织、产业园区生产力促进中心、市场化服务机构等多类主体。获批世界知识产权组织技术与创新支持中心(TISC)11家、国家高校知识产权信息服务中心11家、国家知识产权信息公共服务网点15家。所有设区市均建设了地市级综合性知识产权公共服务机构,80%设区市实现知识产权公共服务机构县(市、区)级全覆盖,初步形成以知识产权大数据平台为核心、覆盖全省的知识产权信息公共服务体系。

各服务网点名单及联系方式的获取:登陆“江苏省知识产权大数据平台”(https://ip.jsipp.cn),在“综合服务”→“服务网点导航”里,可查看各服务网点信息。

2.建立完善专利审查绿色通道

(1)专利优先审查

针对企业专利申请耗时较长的问题,可以采取提交专利申请优先审查的方式缩短审查周期。符合国家知识产权局《专利优先审查管理办法》第三条所列情形之一的,可以提交优先审查,具体情形包括:

①涉及节能环保、新一代信息技术、生物、高端装备制造、新能源、新材料、新能源汽车、智能制造等国家重点发展产业;

②涉及各省级和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重点鼓励的产业;

③涉及互联网、大数据、云计算等领域且技术或者产品更新速度快;

④专利申请人或者复审请求人已经做好实施准备或者已经开始实施,或者有证据证明他人正在实施其发明创造;

⑤就相同主题首次在中国提出专利申请又向其他国家或者地区提出申请的该中国首次申请;

⑥其他对国家利益或者公共利益具有重大意义需要优先审查。

提交方式和材料要求:

专利申请人或代理机构通过专利业务办理系统(https://cponline.cnipa.gov.cn)提交优先审查请求并上传证明材料:①现有技术或者现有设计信息材料;②符合《专利优先审查管理办法》第三条所列优先审查情形的相关证明文件;③若委托非本案代理机构办理,需提交代理委托书;④请求人为多个申请人的,需提交全体申请人同意优先审查的声明。专利优先审查请求由江苏省知识产权局进行审核推荐,推荐后由国家知识产权局审核确认,确认后专利审查进入加快审查程序。

对于国家知识产权局同意进行优先审查的,发明专利申请在四十五日内发出第一次审查意见通知书,并在一年内结案。

(2)专利预审服务

专利预审是指符合要求且已经备案的申请主体,向知识产权保护中心、知识产权快速维权中心提交专利申请,通过预审的专利申请进入快速通道,由国家知识产权局专利局对该专利申请加快审查,从而大幅缩短审查周期的前置审查业务。

全省现有9家知识产权保护中心、5家知识产权快速维权中心根据国家知识产权局的授权,对本地辖区范围内已经通过备案的社会主体,提供专利预审服务。其中保护中心提供发明、实用新型、外观设计专利的预审服务,快速维权中心提供外观设计专利的预审服务。

全省知识产权保护中心、快维中心专利快速审批服务领域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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预审流程:①完成备案的申请人向上述机构提交专利申请预审案件,保护中心、快速维权中心进行预审并得出预审结论,如存在缺陷,将缺陷告知申请人并要求申请人对申请文件进行修改以消除缺陷;②通过预审的专利申请,申请人及时向国家知识产权局提交专利申请,通过CPC客户端或者中国专利电子申请网以XML格式提交,获得专利申请号后应立即完成网上缴费(缴费网址http://cponline.cnipa.gov.cn/),并于当日内将专利申请号在预审系统中提交至相应中心。对于在申请日起的下一个工作日期限内未能完成缴费或提交专利申请号的案件,将被视为普通申请,不再享受快速审查通道。未通过中心预审的专利申请,申请人可按照普通程序向国家知识产权局提交专利申请;③各中心对正式提交的专利申请进行一致性审查,审查合格后,对专利申请进行标注并提交至国家知识产权局。该专利申请进入快速审查通道。

(3)实施专利收费减缴

为更好的支持我国知识产权事业发展,减轻企业和个人专利申请和维护负担,依据《专利收费减缴办法》《关于停征免征和调整部分行政事业性收费有关政策的通知》《关于调整专利收费减缴条件和商标注册收费标准的公告》,对上年度企业所得税应纳税所得额低于100万元的企业可请求减缴专利收费。

可以减缴的费用包括:申请费、发明专利申请实质审查费、自授予专利权当年起十年内的年费和复审费。

减缴比例:单个专利申请人或专利权人申请的可减缴85%的费用,两个及以上的专利申请人或专利权人共同申请的可减缴70%的费用。

办理方式和材料要求:

专利申请人在请求专利收费减缴前需完成专利费减备案,通过专利业务办理系统(https://cponline.cnipa.gov.cn)提交费减备案请求,并上传证明文件:企业申请人,应当提交企业营业执照复印件及上年度企业所得税年度纳税申报表复印件(每年5月31日之前的汇算清缴期可以提交上上年度企业所得税年度纳税申报表;个人投资企业可以提供上年度个税表),当年(自然年)成立的企业不需要提供税表,无法提供税表的企业也可以提供由当地税务部门盖章的能证明其上年度企业所得税应纳税所得额低于100万的证明文件。所提交证明材料复印件需加盖公章。专利费减备案由当地代办处进行审核。

费减备案的有效期为一个自然年度,在备案合格后,专利申请人(专利权人)可以在提交专利申请同时提交费用减缴请求,也可在申请后单独提交费用减缴请求。若专利申请时提出,只需在专利请求书中勾选“全体申请人请求费用减缴且已完成费用减缴资格备案”即可;若在申请后提出,需单独提交《费用减缴请求书》。费用减缴请求由国家知识产权局进行审核并发出收费减缴审批通知书。

(二)知识产权转化运用

1.促进知识产权成果运营交易

支持江苏国际知识产权运营交易中心、中高知识产权运营交易平台、省技术产权交易市场等平台机构,面向全省企业开展相关技术领域专利供需对接活动。有需要的企业可以登陆这些平台网站,线上提交发布知识产权交易信息,获取相关服务。

每年省知识产权局还联合省科技厅、省委人才办、省教育厅开展“成果(专利)拍卖季”“J-TOP创新挑战季”等系列活动,以高校院所、科技型企业的优质专利和科技成果为主要标的,通过“网络竞拍+协议成交”的方式达成技术交易。活动按照“宣传征集、遴选发布、运营推广、竞价交易、权属交割”五个阶段,通过线上和线下相结合的方式开展。2025年“成果(专利)拍卖季”将重点围绕生物医药、新一代信息技术、先进材料、智能制造等领域,遴选一批成熟度高、应用前景强的专利成果在线发布,以需求为导向,面向高新园区进行重点推介,鼓励专利成果按照“先使用后付费”方式许可给中小企业使用,促专利存量变转化增量,助力中小企业转型升级。感兴趣的企业和单位可通过江苏省技术产权交易市场线上平台参与(www.jstec.com.cn)。

2.推动知识产权质押融资

省知识产权局聚焦知识产权价值实现,积极推动建立省级知识产权质押融资风险补偿机制,联合银行业金融机构,大力推进知识产权质押融资,不断丰富金融产品和服务模式,创新推出“互联网+知识产权+金融”模式,支持创新型中小企业,通过专利、商标等知识产权质押获得融资,助力中小企业解决融资难融资贵问题,加快推进知识产权转化运用,提升金融赋能产业能力。

(1)打造“互联网+知识产权+金融”线上服务平台

为便于创新主体获得知识产权金融服务,省知识产权局会同国家知识产权局知识产权出版社、南京市知识产权局、南京江北新区管委会等有关单位,共同打造了“我的麦田”知识产权数智化公共服务平台。平台与银行实现专线链接,开发定制专属后台系统,为银行提供“一对一”个性化服务,并承担了省知识产权局与江苏银保监局联合推进的知识产权线上质押登记试点工作,加快质押登记便利化。有需求的企业和单位可以登陆“我的麦田”网站申请(https://www.wodemaitian.com)。

(2)组织“银企对接”系列活动

省知识产权局每年组织开展“万企融资需求调研”,及时采集中小企业融资信息,并推送给银行,提高银行获客效率,同时,不断深化与全省各类金融机构合作,以“一行一品牌”的方式,联合银行深入产业园区,广泛开展银企对接活动,以拥有知识产权的中小企业为重点,推动中小企业通过知识产权质押融资。截至目前,省知识产权局先后与中国银行江苏分行联合打造“知识产权融资一站通全省行”、与南京银行打造“知鑫服务直通车”、与建设银行江苏分行共建“创业者港湾知识产权金融实验室”等品牌活动,有效提高金融服务中小企业覆盖面。目前,我省开展知识产权质押融资项目的银行主要有:中国银行、建设银行、工商银行、农业银行、交通银行、江苏银行、南京银行、苏州银行、中信银行、浦发银行、中国邮政储蓄银行等,有这方面需求的企业可以具体咨询当地银行机构或者各设区市知识产权局。

有需求的企业可以登陆省知识产权局网站(jsip.jiangsu.gov.cn),在首页“互动交流”栏目下进入“2025年企业知识产权质押融资需求采集”,在线填写融资调查问卷。

(3)建立省级知识产权质押融资风险补偿机制

2023年8月2日,省财政厅、省知识产权局发布了《关于印发江苏省普惠金融发展风险补偿基金项下“苏知贷”产品工作方案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通知》的出台,标志江苏省级知识产权质押融资风险补偿机制正式建立,将进一步引导金融机构加大对拥有自主知识产权企业的信贷支持,助推打造自主可控的现代化产业体系,加快知识产权强省建设。

根据《通知》规定,“苏知贷”专项贷款产品,主要用于补偿合作银行对中小企业开展知识产权质押融资服务中发生的部分风险损失,单户贷款额度最高3000万元,其中:对于单户贷款余额不超过1000万元(含)的,省风险补偿基金承担80%的贷款本金损失风险,合作银行承担20%的贷款本金损失风险和全部利息损失风险;对于单户贷款余额1000万元-3000万元(含)的,省风险补偿基金承担50%的贷款本金损失风险,合作银行承担50%的贷款本金损失风险和全部利息损失风险。

“苏知贷”产品具有五个特点。一是贷款期限长。“苏知贷”贷款期限设定为三年期(含)以内的流动资金贷款,给中小企业较为稳定的资金使用时间预期。二是使用成本低。“苏知贷”贷款利率不高于一年期LPR+80个基点。合作银行不另外收取保证金、融资手续费等任何其他费用。三是企业画像准。“苏知贷”根据企业拥有自主知识产权的数量,给企业进行初步画像,为银行发放贷款提供借鉴。四是便利程度高。“苏知贷”产品允许企业可以向同一家合作银行分批次申请“苏知贷”并提款,较好地满足了企业灵活用款的资金使用需求。五是不良容忍强。在贷款投放初期,给予一定容忍度,在达到不良率3%的熔断点后,其全部“苏知贷”贷款余额的30%可用于在贷业务续贷,续贷的金额在不良率计算时,按照110%比例计入贷款余额。

“苏知贷”企业库内有融资需求的借款企业可以通过省普惠金融发展风险补偿基金服务平台(网址:www.jsphjr.com)进行在线申请。

3.组织高校院所、企业开展专利盘活认真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实施的《专利转化运用专项行动方案(2023-2025年)》,2024年2月,以省政府办公厅名义印发《江苏省专利转化运用专项行动实施方案》,将专利转化运用行动纳入全省发展大局。省知识产权局联合省教育厅、科技厅、工信厅制定印发《江苏省高校和科研机构存量专利盘活工作实施方案》;联合省教育厅、省科技厅、省工信厅、江苏金融监管局印发《提升高校专利转化运用效益若干措施》,提出五个方面17条可感可及的务实举措,加快推进高校专利产业化;会同省科技厅、财政厅联合印发《关于在省级财政资助的部分科研项目中试行专利声明制度的通知》,参照国家方案,在江苏部分省级财政资助的科研项目中,率先试行建立专利声明制度,提高财政资金使用绩效。高校或企业均可注册登陆国家专利导航综合服务平台(https://www.patentnavi.org.cn/industryPatentNav)进行存量专利盘点或对入库专利进行订阅、遴选、评价等。 4.实施专利开放许可

2021年6月1日施行的《中华人民共和国专利法(2020年修正)》设立了专利开放许可制度。新修改的《中华人民共和国专利法实施细则》自2024年1月20日起正式施行,专利开放许可制度已全面落地实施。专利开放许可是《专利法》第四次修改的一种专利特别许可,是专利转化运用的制度创新,有利于实现简便快捷的“一对多”专利许可,提升对接效率,降低制度性交易成本,打通科技成果向新质生产力转化的“最后一公里”。江苏鼓励各类创新主体正确理解并科学运用专利开放许可制度,尤其在高校和科研机构存量专利盘活工作中,更好发挥开放许可的作用。

有意愿的专利权人可以请通过国家知识产权局“专利业务办理系统:https://cponline.cnipa.gov.cn/”,在专利事务服务➡专利合同审查➡专利开放许可声明,提交专利开放许可声明。

5.开展专利导航

我省深入实施专利导航工程,以专利导航为重要抓手,推动知识产权与产业创新深度融合。制定出台了《江苏省专利导航服务基地管理办法(试行)》《专利导航实务指引》,夯实专利导航工作基础。截至目前,我省已建设国家专利导航工程撑服务机构3家,国家专利导航服务基7家、省级基地10家;建成我省16个先进制造业产业集群、50条重点产业链以及500多个细化技术的专利数据库,分发数据库账号至相关产业创新主体。

(三)知识产权维权保护

为提升企业知识产权保护能力,助力产业高质量发展,省知识产权局指导开展面向创新主体的便捷、高效的知识产权维权援助公益服务,帮助创新主体解决科技创新活动中的知识产权疑难问题,并持续加强知识产权纠纷应对指导机制建设,护航江苏省企业“走出去”。

1.推进知识产权维权保护体系建设

省知识产权局积极支持和指导各地知识产权保护中心、知识产权快速维权中心建设,大力推进以省知识产权保护中心为牵引、13个省辖市知识产权保护中心全覆盖、若干个县(市、区)知识产权快速维权中心协调联动的“1+13+N”的知识产权快速协同保护服务体系建设。目前全省已建成9家知识产权保护中心、5家知识产权快速维权中心。其中,省知识产权保护中心作为全省知识产权保护快速协同服务体系的中坚力量,在全省设立了32个知识产权综合服务站,开展知识产权维权援助服务,并在韩国、法国、以色列设立了海外纠纷应对指导工作站,将知识产权纠纷应对指导服务网点向海外延伸。

2.开展知识产权维权保护服务

(1)知识产权维权援助服务

服务内容:①为自然人、法人或其他组织的专利、商标、地理标志、集成电路布图设计等知识产权维权援助申请提供公益援助。②组织提供有关知识产权法律法规、授权确权程序与法律状态、纠纷处理方式、取证方法等咨询指导服务。③组织提供知识产权公益研讨、培训。④组织提供知识产权侵权判定参考意见。⑤为重大公共知识产权纠纷或争端组织提供解决方案或建议。⑥为公共研发、经贸、投资、技术转移或知识产权对外转让等活动组织提供分析预警。⑦为展会、交易会、大型体育赛事、创新创业活动、文化活动等提供驻场等维权援助服务。⑧为知识产权行政执法、行政裁决、司法保护、仲裁调解、诚信体系建设等工作提供技术支持,服务知识产权信息利用、文化宣传等工作。

服务获取方式:

①线上申请:申请人可进入“江苏省知识产权大数据平台”(https://ip.jsipp.cn),在“综合服务”→“维权保护”→“业务办理”→“在线维权”版块,可在线提交维权援助申请。

申请人也可直接将维权援助申请发送至中心邮箱sos@jsipp.cn。

②线下办理:面交或邮寄至江苏省知识产权保护中心,江苏省南京市建邺区汉中门大街145号省政务服务中心二楼。工作时间:工作日9:00-17:00。

(2)海外知识产权纠纷应对指导服务

服务内容:①受理海外知识产权纠纷援助请求,指导海外知识产权纠纷,对有重大影响的海外知识产权纠纷,组织专家研究并提出应对建议。②开展海外知识产权信息调查,对江苏企业遭遇海外知识产权纠纷的信息进行收集汇总、整理分析,跟踪海外知识产权纠纷情况。③加强海外知识产权动态信息供给,搜集海外知识产权前沿动态,及时传递国内外最新知识产权政策措施、相关行业产业发展动态,以及典型案件追踪、案例启示等。④建设海外知识产权纠纷指导专家库和公益律师团队,整合协调海外知识产权纠纷应对资源,为企业提供公益性咨询服务和指导支持。⑤针对企业、产业对海外市场的拓展提供知识产权纠纷应对培训,在必要时向企业及相关部门推送风险防控及预警报告。⑥其他与海外知识产权保护相关的工作。

服务获取方式:

①线上办理:海外知识产权纠纷应对指导江苏分中心,登陆“江苏省知识产权综合服务平台”(https://www.jsipp.cn),在“一链条保护”→“维权援助”→“海外纠纷应对指导”里,可获取获取服务相关信息。

申请人也可直接将纠纷应对指导申请发送至邮箱sos@jsipp.cn。

②线下办理:面交或邮寄至江苏省知识产权保护中心,江苏省南京市建邺区汉中门大街145号省政务服务中心二楼。工作时间:工作日9:00-17:00。

3.提供知识产权风险监测及预警服务

为持续完善海外知识产权预警监测机制,提升我省企业海外知识产权纠纷早发现早预防能力,江苏省知识产权保护中心常态化征集海外知识产权风险监测及预警需求,助力企业海外知识产权保护能力提升。

征集内容:海外商标或品牌风险监测需求;海外专利风险预警需求。

征集对象:在江苏省登记或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事业单位;本单位已开展海外市场经营活动。

征集要求:

(1)海外商标或品牌风险监测

①每家单位最多提交2个商标或品牌的监测需求;

②江苏中心结合征集情况进行调研,遴选确定提供海外监测公益服务的商标或品牌,提供包括海外商标布局、商标抢注、撤销和无效等的监测,并发送监测报告等公益服务。

(2)海外专利风险预警

①每家单位提交1个重点产品,并选定关键核心技术;

②江苏中心结合征集情况进行调研,遴选确定提供海外专利风险预警公益服务的企事业单位,提供包括重点产品及核心技术的目标国专利检索分析、产品在目标国的专利侵权风险评估等初步的预警分析公益服务。

提交方式:各企事业单位根据需求填写《海外商标或品牌风险监测申请表》或《海外专利风险预警申请表》,并将盖章扫描件发送至sos@jsipp.cn。

(四)知识产权人才培养

“人才资源是第一资源。”近年来,我省制定出台了《江苏省“十四五”知识产权人才发展规划》《关于进一步加强新形势下高等学校知识产权工作的意见》等一系列有利于知识产权人才发展的政策措施,大力加强知识产权人才工作,在全国率先开展部省共建知识产权学院,率先设立知识产权专业职称、并开通知识产权正高级评审“绿色通道”,率先开展知识产权工程师、企业知识产权总监、专利代理师等系统化、专业化培训,率先探索开展知识产权“产才对接”模式。目前已形成相对完善的人才工作体系,建立了比较健全的人才评价机制,构建了知识产权学院、知识产权培训基地、知识产权研究机构、知识产权远程教育平台等丰富多元的人才培养载体。

1.培养知识产权专业人才

围绕产业强链补链、海外知识产权风险防控、企业知识产权管理等主题,综合运用线上线下等形式,面向不同人群,分类开展知识产权专题培训,主要包括:

企业知识产权培训:围绕“1650”产业体系,开展企业高管、企业科技工作者、外向型企业海外风险防控和全省民营企业家知识产权培训。

知识产权服务人才培训:采取线下方式,面向全省执业专利代理师、专利预审员、专利运营管理人员、知识产权公共服务人员、专利导航服务基地人员组织开展培训,着力提升各类知识产权服务人员的业务能力,更好服务各类创新主体。

远程知识产权专项培训:通过江苏知识产权远程教育平台,面向全省行政管理和执法人员、企业和服务业人员、高校创新创业导师等,组织远程专题培训,根据不同培训对象分类分专题设计培训主题,满足全社会日益增长的知识产权培训需求。

以上培训均免费,相关单位和人员可以通过我局官方网站和公众号“江苏知识产权”获取培训信息,积极报名参训。

(五)其他特色服务

1.建设基层知识产权工作站

为推动知识产权人才、信息、服务资源向企业集聚,打通服务企业“最后一公里”,提升企业自主创新能力和核心竞争力,省知识产权局在全省推进建设知识产权工作站(商标品牌指导站)。工作站优选产业聚集区进行布局,为企业提供“面对面”“零距离”“一站式”知识产权指导和服务。目前,全省建成300多家工作站并投入运行,重点面向区域内企业,逐个登记建档,围绕企业需求,提供知识产权政策咨询、专家会诊、业务培训、维权援助等指导和服务。需要知识产权工作站(商标品牌指导站)提供服务的企业可咨询025-83236380,查询附近的工作站联系方式。

2.开展“知识产权助力产业强链”产才对接行动

从2021年起,省知识产权局组织开展“知识产权助力产业强链”产才对接行动,推动知识产权高层次人才团队与重大创新主体“一对一”对接,提供针对性知识产权服务,深度融入企业创新和产业发展。目前已有21家重大创新主体、8个先进制造业集群、20家省级以上重点实验室参与行动。根据创新主体所属产业技术领域,针对性配备知识产权专业服务团队,通过“一对一”对接、“面对面”指导、专题培训等方式,向重点企业、重点实验室提供专利审查政策解读、高价值专利培育、专利质量提升等深度服务,助力关键核心技术攻关和专利布局,有效提升创新主体的知识产权创造运用能力。

3.“知产先锋·惠企讲堂”公益系列讲座

聚焦全社会特别是企业关心关切的知识产权政策措施、热点问题以及知识产权产业促进重要工作,组织有关专家和实务人员进行解读。讲座以网络直播方式,不定期开展,一般每月播出一期。讲座直播信息由“江苏知识产权”公众号发布,企业可关注公众号,获取最新讲座通知和往期回看。

 

二、计划项目类

(一)支持组建高价值专利培育中心

我局会同省财政厅,于2015年在全国率先设立高价值专利培育计划项目,通过择优遴选、竞争性立项方式,支持行业龙头骨干企业、高校院所牵头组建省高价值专利培育示范中心,开展关键核心技术攻关和高价值专利布局。

在省级专项带动下,全省13个设区市均设立了市一级高价值专利培育项目,部分县(市、区)开展了本地区高价值专利培育工作,形成了省市县三级联动、梯次培育的工作格局。

支持重点:我省重点发展的战略性新兴产业、未来产业等产业领域。

申报主体:江苏省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业、高校、科研机构、新型研发机构。鼓励前述主体与产业链上下游企业、产学研合作单位、知识产权服务机构联合申报。

申报方法:省知识产权局发布计划项目申报指南,符合条件的企业和单位可以向所在县(市、区)知识产权局申报。经县(市、区)、设区市推荐到省知识产权局,进行集中评审,择优立项。

资金支持:立项后拨付项目资金。

(二)支持企业开展商标品牌建设

为引导企业专注于产品创新和品牌运营,提升商标品牌知名度和美誉度,打造一批具有较高知名度的商标品牌,省知识产权局在省财政厅支持下,设立省商标品牌培育和保护项目(工业品牌类)。

支持重点:我省重点发展的战略性新兴产业、先进制造业集群、50条重点产业链的企业。

申报主体:江苏省内注册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工业企业。

申报方法:省知识产权局发布计划项目申报指南,符合条件的企业可以向所在设区市知识产权局申报。经设区市推荐到省知识产权局,进行集中评审,择优立项。

资金支持:采取企业申报、竞争立项的方式,立项后拨付全部资金。

(三)支持地方政府开展地理标志商标品牌培育和保护

围绕打造地方特色经济,助力乡村振兴,实现“用好一件地理标志,做强一个品牌,发展一个产业,造福一方百姓”的目标。省知识产权局在省财政厅支持下,设立商标品牌培育和保护项目(地理标志)。

支持重点:优先支持纳入中欧互认互保名录、国家地理标志产品保护示范区建设项目、国家地理标志运用促进重点联系指导项目和国家地理标志保护工程项目。

申报主体:设区市、县(市、区)人民政府。

申报方法:省知识产权局发布计划项目申报指南,符合申报条件的地理标志经设区市把关推荐到省知识产权局,进行集中评审,择优立项。

资金支持:立项后拨付项目资金。

 

三、评优评奖类

——表彰奖励优秀专利项目和发明人

为增强全民创新意识,促进知识产权高质量创造、高水平保护和高效益运用,我省设立奖项和专项资金,用于表彰奖励优秀发明创造成果和发明人。一方面,积极组织推荐江苏优秀专利项目参评中国专利奖,并配套奖励政策;另一方面,由省政府设立江苏专利奖并出台《江苏专利奖评奖办法》,对我省优秀专利项目和发明人进行奖励。

1.中国专利奖

国家知识产权局与世界知识产权组织共同开展中国专利奖

评选工作,每年举办一届。

奖项设置:中国专利奖设中国专利金奖、中国专利银奖、中国专利优秀奖、中国外观设计金奖、中国外观设计银奖、中国外观设计优秀奖。中国专利金奖、中国专利银奖及中国专利优秀奖从发明专利和实用新型专利中评选产生,每届评出中国专利金奖不超过30项、中国专利银奖不超过60项。中国外观设计金奖、中国外观设计银奖及中国外观设计优秀奖从外观设计专利中评选产生,每届评出中国外观设计金奖不超过10项、中国外观设计银奖不超过15项。中国专利优秀奖、中国外观设计优秀奖的获奖比例均不超过各类合格项目数的30%。

奖励政策:国家知识产权局及世界知识产权组织联合向获得金奖项目的发明人(设计人)颁发奖牌和证书,向专利权人颁发奖牌;国家知识产权局向获得银奖、优秀奖项目的发明人(设计人)颁发证书,向专利权人颁发奖牌。国家知识产权局会同世界知识产权组织召开会议,共同表彰有关获奖的发明人(设计人)及专利权人,并通过电视、网络、报刊等媒体公布获奖结果。

对获得中国专利奖的江苏专利权人,省财政给予一定资金奖励。

参评方法:中国专利奖参评项目采用推荐方式,由地方知识产权局、国务院有关部门和单位知识产权工作管理机构、全国性行业协会、中国科学院院士和中国工程院院士等根据当年评选通知要求择优推荐。我省每年按国家知识产权局通知进行宣传组织和遴选推荐,有意参加的单位和个人可以留意我局官方网站和公众号发布的信息。

2.江苏专利奖

江苏专利奖由省人民政府设立,两年评选一届。

奖项设置:江苏专利奖设江苏专利金奖、江苏专利银奖、江苏专利优秀奖和江苏专利发明人奖。江苏专利金奖、江苏专利银奖以及江苏专利优秀奖从发明专利、实用新型专利和外观设计专利等专利项目中评选产生,江苏专利发明人奖从专利发明人或者设计人中评选产生。每届授予金奖不超过10项、银奖不超过20项,优秀奖不超过50项,发明人奖不超过10项。

奖励政策:江苏专利奖由省人民政府颁发证书和奖金,对获得江苏专利金奖的专利权人,给予每项30万元的奖励;对获得江苏专利银奖的专利权人,给予每项20万元的奖励;对获得江苏专利优秀奖的专利权人,给予每项10万元的奖励;对获得江苏专利发明人奖的发明人或者设计人,给予每人1万元的奖励。获奖个人不享受表彰奖励获得者待遇。

同时,还明确获得江苏专利金奖、银奖、优秀奖的专利权人,应当将部分获奖奖金用于奖励获奖项目的发明人或者设计人以及对该项专利技术实施做出实质性贡献的单位和个人,更好营造激励创新创造的良好环境。

参评方法:江苏专利奖参评项目采用推荐方式,由各设区市人民政府,省知识产权议事协调机构成员单位,中国科学院院士、中国工程院院士,省总工会、团省委、省妇联、省科协、省残联、省工商联等省级群团组织以及省级相关行业协会等根据当年评选通知要求择优推荐。有意参加的单位和个人可以留意我局官方网站和公众号以及上述推荐单位发布的信息。

 

四、关联政策类

(一)江苏省工程研究中心

将“具有一批拥有自主知识产权、处于国内领先水平、有待工程化开发和拥有良好市场前景的重大科技成果,主持(承担)过本领域省级以上科研计划或主持(参与)过标准制定”作为“省级工程研究中心”申报条件之一。

依据:省发改委《关于组织开展2024年江苏省工程研究中心申报工作的通知》

(二)江苏省省级企业技术中心

将“企业拥有的全部有效专利数、发明专利数”等知识产权产出数量作为省级企业技术中心申请及评价指标。

依据:省工信厅《江苏省省级企业技术中心工作指南(试行)》

(三)江苏省首台(套)重大装备

将“依法拥有与申报装备直接相关的发明专利等自主知识产权,无知识产权纠纷”作为申请装备应符合的基本条件之一。

依据:省工信厅《江苏省首台(套)重大装备认定管理实施细则(2020年修订)》

(四)江苏省重点领域首版次软件产品

将“具备自主知识产权,具备软件著作权”作为送征软件产品应符合的基本条件之一。

依据:省工信厅《关于开展2024年江苏省重点领域首版次软件产品征集工作的通知》

(五)江苏老字号企业

将“依法拥有与江苏老字号相一致的字号,或与江苏老字号相一致的注册商标专用权或独占许可使用权,未侵犯他人注册商标专用权,传承关系明确且无争议”作为江苏老字号企业应当具备的基本条件之一。

依据:省商务厅《江苏老字号建设管理办法》

(六)制造业单项冠军企业

1.将“拥有核心自主知识产权,国际、国内专利数量行业领先,主导或参与制定国际、国家和行业标准;科技成果转化成效明显,相关知识产权已实际应用并产生经济效益”作为国家级制造业单项冠军企业认定标准。

2.将“拥有专利等核心自主知识产权,积极参与标准制定”作为省级制造业单项冠军企业认定参考标准。

依据:省工信厅《制造业单项冠军企业认定管理办法》

(七)高新技术企业

将“企业通过自主研发、受让、受赠、并购等方式,获得对其主要产品(服务)在技术上发挥核心支持作用的知识产权的所有权”作为认定高新技术企业的条件之一。

将“对高新技术企业符合条件的具有自主知识产权的创新药品和医疗器械开辟挂网绿色通道,鼓励及时将挂网产品纳入医疗机构采购目录”作为推进高新技术企业高质量发展的一项重要措施。

依据:省科技厅《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办法》《关于深化“小升高”行动推进高新技术企业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措施》

(八)独角兽企业

独角兽企业推荐条件中,对于“围绕新兴产业、未来产业等30个重点产业攻关方向,有关取得关键核心技术突破,获得高价值自主知识产权、技术或产品填补国内空白、形成标志性首台套产品等,以及承担国家重大科技项目、平台的企业”,将“估值超过10亿美元”的要求放宽到7亿美元。

独角兽企业培育措施:支持独角兽企业围绕前沿科技和未来产业领域,加快产出一批高价值专利及国际标准。开展知识产权产才对接活动,推动知识产权专业人才与独角兽企业精准对接。对符合条件的独角兽企业提供专利快速预审服务,促进企业创新成果及时转化为高价值专利。加快培育知识产权密集型企业,支持独角兽企业申报国家和省级知识产权优势企业和示范企业。支持独角兽企业发起海外并购、拓展全球市场,开展境外知识产权申请注册,面向未来产业领域主导或参与制定国际技术标准,积极融入国际知识产权创造、运用与保护体系。

依据:省科技厅《关于组织推荐江苏独角兽企业的通知》《关于积极培育独角兽企业着力发展新质生产力的支持措施》

(九)优质中小企业

1.将“获得知识产权优势企业和知识产权示范企业荣誉”作为“省级创新型中小企业”公告条件之一;将“与企业主导产品相关的有效知识产权数量”作为“省级创新型中小企业”创新能力评价指标之一。

2.将“与企业主导产品相关的有效知识产权数量”作为“省级专精特新中小企业”创新能力评价指标之一。

3.将“拥有2项以上与主导产品相关的I类知识产权,且实际应用并已产生经济效益”作为国家“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创新能力评价指标之一。

依据:省工信厅《江苏省优质中小企业梯度培育管理实施细则(暂行)》

(十)江苏省制造强省建设专项资金重点产业技术创新项目

1.将“申报企业对攻关技术或产品有较好的研发基础,有相关自主知识产权,并能保障项目所需资金”作为“1650”产业体系协同攻关项目(链主企业出题类攻关项目)支持条件之一。

2.在“首台(套)重大装备示范应用项目”中,明确提出“重点支持在品种、规格或技术参数等方面取得重大突破,具有自主知识产权,性能或核心技术指标达到国内领先或国际先进水平,具有一定示范效果且推广应用前景良好的首台(套)重大装备”。

3.将“申报的软件产品具备自主知识产权”作为“首版次软件示范应用项目”支持条件之一。

4.将知识产权产出数量作为“重点产业技术创新项目绩效目标”。

依据:省工信厅《2024年度江苏省制造强省建设专项资金重点产业技术创新项目指南》

(十一)江苏省科技重大专项项目

项目申报要求:“须具有自主知识产权,技术含量高、创新性强、产业带动性好,目标产品明确,附加值高,预期市场容量大,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显著。项目完成后一般须形成发明专利申请或授权,以及国家标准、行业标准等标准化研究成果。”“项目应具有较好的研发基础,项目申报单位近年内须有有效授权专利等自主知识产权”,并将“新增授权知识产权(个)”作为“项目实施期内预期达到的指标值”之一。

依据:省科技厅《2024年度省科技重大专项项目指南》

(十二)江苏省前沿技术研发计划项目

项目申报要求:“项目应具有较好的研发基础,项目申报单位近年内须有有效授权专利等自主知识产权”,“实施期满后一般须形成发明专利申请或授权,以及国家标准、行业标准等标准化研究成果”,并将“新增授权知识产权(个)”作为“项目实施期内预期达到的指标值”之一。

依据:省科技厅《2024年度省前沿技术研发计划项目指南》

(十三)江苏省碳达峰碳中和科技创新专项资金项目

将“开发1-2种具有自主知识产权的高活性、低成本催化剂”作为“高效规模化绿氢制备关键技术”考核指标之一。

依据:省科技厅《2024年度江苏省碳达峰碳中和科技创新专项资金项目指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