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由领军人才和相关核心成员组成,至少3人以上;
(2)成员间的专业结构合理,具有关联性和互补性;
(3)团队有良好工作基础、明确的主攻方向和研究开发目标;
(4)引进后可稳定合作3年以上;
(5)领军人才应有重要的创新地位和学术影响力,国际一流水平;
(6)一般应有博士学位,且有2年以上突出业绩和成效经历;
(7)应于近年引进创业或全职引进并领衔研发及管理工作;
(8)创业团队的领军人才应为主要负责人和主要股东,现金出资不少于100万元;
(9)创新团队应担任高管或项目负责人及以上岗位,签订正式劳动合同并到岗;
(10)具有自主知识产权,能有效解决技术问题,总投入达标且能实现产业化。
(1)学历一般应具有硕士及以上学位,具有丰富的国内外知名企业、高校、科研单位从事研发、管理的经历或自主创业经历,并取得突出业绩;
(2)创办企业属于高成长性科技型企业,具有自主知识产权,技术水平达到国际先进或国内领先, 能够填补国内空白或引领相关产业发展,有较好的市场发展前景和预期经济效益;
(3)于近年引进创业并为企业主要负责人和主要股东,主要精力在创办企业,且在企业实收资本中的现金出资不少于100万元,一般要求占股20%以上或自然人第一大股东。
(1)一般应具有博士学位,有丰富的国内外知名企业、高校、科研单位核心岗位的研发、管理工作经历,工作业绩突出、在业界有一定影响力;
(2)拥有能够促进企业自主创新、技术升级且产权明晰的核心技术,于近年引进到企业担任研发机构主要负责人、关键研发项目主持人及以上职务,引进后须全职在该企业工作3年以上,税前年薪不低于上年度市城镇非私营单位在岗职工年平均工资的2倍;
(3)引才企业应具有较好的科技创新基础,且能为引进人才的工作、生活提供充分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