千企升级企业入库和创新型中小企业评价指标说明

来源:智为铭略    浏览次数:37    发表日期:2023-09-06

为推进实施《江苏省“千企升级”三年行动计划(2020-2022年)》和《2022年度中小企业量质提升工作重点任务清单》,2022年度“千企升级”企业入库培育和创新型中小企业评价工作正式展开了,下面智多星整理了评价指标说明,希望对企业有所帮助。


所称“近三年年均复合增长率”是指(2021年营业收入/2018年营业入)^(1/3)-1)×100%。

所称“近三年主营业务收入平均增长率”是指(2021年主营业务收入/2018年主营业务收入)^(1/3)-1)×100%。

所称“近三年平均营业利润率”是指(2019年利润总额/营业收入+2020年利润总额/营业收入+2021年利润总额/营业收入)/3。

所称“近3年净利润平均增长率”是指2021年净利润/2018年净利润)^(1/3)-1)×100%。

所称“研发占比”是指研发费用/营业收入。

所称“合格机构投资者实缴额”是指符合《创业投资企业管理暂行办法》(发展改革委等10部门令第39号)或者《私募投资基金监督管理暂行办法》(证监会令第105号)相关规定,按照上述规定完成备案规范运作的创业投资基金及私募投资基金。

所称“国家级人才”主要包括院士、长江、百人、千·人、万·人、青千、杰青等各类国家级学者人才计划项目获得者,大国工匠、高技能人才楷模、中华技能大奖、全国技术能手(技能大师)、中华技能大奖等国家级优秀高级技能人才,或与上述条件相当的国家级人才。

所称“省级人才数”主要包括“333工程”、省“双创计划”、省“双创人才”、“文化名家”、“特聘教授”、“特聘医学专家”、“双创博士”、“文化英才”、“青蓝工程”、“乡土人才”、“江苏工匠”等省级人才计划项目获得者,或与上述条件相当的省级人才。

所称“Ⅰ类高价值知识产权”须符合以下条件之一:1.在海外有同族专利权的发明专利或在海外取得收入的其他Ⅰ类知识产权,其中专利限G20成员、新加坡以及欧洲专利局经实质审查后获得授权的发明专利。 2.维持年限超过10年的Ⅰ类知识产权。 3.实现较高质押融资金额的Ⅰ类知识产权。4.获得国家科学技术奖或中国专利奖的Ⅰ类知识产权。

所称“PCT国际专利”是指通过世界知识产权组织《专利合作条约》(PCT)途径提交的专利数量。

所称“承担过国家重大科技项目”是指科技部组织实施的国家科技重大专项、国家重点研发计划、科技创新2030等项目。

所称“获得过国家级技术创新类项目”是指国家工信部组织实施的创新发展工程项目。

所称“承担过省级重大科技项目”是指省科技厅组织实施的重点研发计划项目、科技成果转化项目。

所称“获得过省级级技术创新类项目”是指省工信厅组织实施的江苏省重点技术创新项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