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智为铭略 浏览次数:37 发表日期:2024-06-24
为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推进新型工业化的重要指示精神,全面落实中央、省和苏州关于智改数转网联的各项任务,持续保持昆山产业数字化走在前、做示范,促进制造业高质量发展,特制定本行动计划。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和新发展理念,深入推进新型工业化,以深化新一代信息技术与制造业融合发展为主线,以智能制造为主攻方向,以工业互联网创新应用为着力点,推动制造业企业理念、组织、管理、技术、产品、服务和模式加速变革,持续提升企业数字化、网络化、智能化、绿色化水平,提高昆山制造业核心竞争力。
二、基本原则
坚持政策指引。发挥政策引导和组织协调作用,组织引导各级各类工业互联网平台、制造业数字化转型服务商和专家资源,加大政策支持力度,营造良好宽松环境。通过财政、金融等资金带动,引导社会资本更多更好地支持企业智改数转网联。
坚持示范带动。对标国际国内先进水平,分行业、分区域、分类别重点打造一批制造业智改数转网联标杆,总结典型经验和发展成效,形成示范带动。打通产业链上下游企业数据通道,以数据链引领供应链,推动跨界融合和价值重塑,打造数字化平台,构建数字化生态。
坚持绿色协同。深刻认识新型工业化发展内涵,把握产业数字化规律,坚持高端化、智能化、绿色化协同转型,全面提升资源、能源利用效率,实现生态效益、经济效益、社会效益有机统一。
三、主要目标
力争用三年时间,推动以AI应用为目标的数字化改造,实现数字经济与实体经济进一步融合,保持规上工业企业动态全覆盖,持续提升数字化水平,推动昆山成为国内领先的产业数字化发展高地。到2026年,累计创建智能制造示范工厂(5G工厂)35家、智能制造示范车间500个;累计培育智能制造领军服务机构、工业互联网和企业数字化转型领域的优秀服务商45家以上;培育工业大数据服务商和第三方服务机构2家;帮助7000家中小微企业实施数字化转型能力评估。
四、工作举措
聚焦2+6+X产业布局,实施八大工程,加快推动龙头骨干企业、中小企业、产业链智改数转网联,夯实工业互联网平台、智能硬件和装备、网络设施及安全等基础支撑,加大优秀服务商培育和典型案例推广应用力度,推动智改数转网联各项任务加快落地落实,为新型工业化建设提供强大动力。
(一)数字化评估诊断对标工程
1.全面开展企业数字化能力评估。以《中小企业数字化水平评测指标》《苏州市中小企业数字化转型标准》等规范标准为指引,进一步推进数字化能力评估工作。遴选数字化转型服务商、第三方评估咨询机构,根据企业数字化所处阶段、瓶颈问题、转型需求,建立“一企一档”。累计培育数字化能力水平二级企业100家以上,累计指导7000家中小企业完成数字化能力评估,形成相应数字化能力评估报告,完善中小企业数字化能力指标体系,建立中小企业数字化能力数据库,为制定数字化转型政策提供参考和数据支撑。(责任单位:市工信局,各区镇)
2.全面提升智能制造诊断水平。对照灯塔工厂评价标准、智能工厂建设标准、智能制造能力成熟度标准(CMMM)、数字化转型标准、两化融合标准、数据管理能力成熟度标准(DCMM)等标准要求,围绕示范车间、卓越运营、精益管理等方面开展诊断咨询服务。推动企业积极开展智能制造能力成熟度自诊断、两化融合贯标、数据管理能力成熟度自诊断。每年组织不少于200家企业开展各类诊断,其中,市级每年组织10家左右企业开展智能工厂诊断,各区镇围绕精益管理、车间建设、数字化应用等实施特色诊断服务。(责任单位:市工信局、市场监管局,各区镇)
(二)全领域智能化升级工程
3.强化分类指导推进。促进中小微企业加强基础设施设备升级,加快应用“小快轻准”的软件产品。促进中型企业广泛应用智能装备及信息化软件,实现车间设备互联互通、生产过程实时调度、仓储物流智能化、产品信息可追溯等关键环节的改造升级,提高ERP、MES、PLM等工业软件普及率,在设备联网、生产调度、信息追溯、能源管控等关键环节加速转型。推动大型企业实施系统集成和融合创新,打通工序-产线-车间-工厂之间数据链条,实现整体转型。(责任单位:市工信局,各区镇)
4.开展场景应用推广。围绕省16个先进制造业集群和本地优势主导产业,推动龙头骨干企业、工业互联网平台、装备服务商、软件服务商、大院大所等深入合作,形成可复制行业解决方案。以生产为核心,在产品和工艺仿真设计、资源动态管控、先进过程控制、人机协同作业、智能在线检测、智能仓储等多个场景,形成可推广实践案例。每年打造5个优秀行业解决方案和10个优秀场景实践案例。(责任单位:市工信局,各区镇)
5.打造领航示范企业。支持企业创建“领航企业”、国家智能制造示范工厂、工业互联网标杆工厂、智能工厂、智能车间等各级试点示范。以成本、质量、效益、绿色、安全等成效为考核维度,打造一批技术实力强、业务模式优、管理理念新、质量效益高的领航企业。每年新增智能制造示范工厂3个、示范车间30个。(责任单位:市工信局,各区镇)
(三)工业互联网赋能工程
6.构建以产业大脑为核心的多元化平台。有序试点推进企业大脑、行业大脑、产业大脑建设,形成互联互通、资源共享、高效协同的产业大脑体系。全力打造行业垂直型、企业特色型、专业技术型工业互联网平台,加快工业互联网平台在各类产业园区、开发区落地推广,打造具有区位和产业优势的区域级平台。大力引培电信、移动、联通等头部企业和平台的工业互联网资源力量向昆山集聚,依托产业链资源整合能力,加快产品研发和应用推广,争创特色专业型平台。累计打造苏州市级以上工业互联网平台12个。(责任单位:市工信局,各区镇)
7.加快工业大数据交易流通。完善工业数据基础制度,持续推进工业数据流通场景、资产登记、价值评估,促进工业数据规范有效交易。加快部署建设数据要素登记节点,围绕工业数据登记、评估、交易、跨境全环节,建立工业数据要素管理机制,保障工业数据安全、合规、高效流通。提升工业现场大吞吐、低时延边缘数据汇聚处理能力,积极开展数据资产入表、工业数据分类分级管理、数据管理能力成熟度评估,实现重点区域、重点行业数据采集和应用。培育工业大数据服务商和第三方服务机构2家。(责任单位:市工信局、大数据管理中心,各区镇)
8.提高云化平台应用水平。加快突破工业软硬件、智能算法等核心技术,推进工业仿真、数字孪生、运维管控等软件研发产业化。加快推进工业软件向低代码、平台化、SaaS化发展。提升SaaS产品研发创新和开发效率,加快推进传统软件产品向云化平台软件服务模式发展。在高端装备、汽车制造、电子信息、新材料重点领域,形成拥有自主知识产权的SaaS产品不少于20款,累计工业互联网典型应用企业20家,累计星级上云企业1000家。(责任单位:市工信局、科技局,各区镇)
(四)产业链供应链数字化协同工程
9.围绕链主企业提升产业链数字化能力。按照“一链一平台”建设思路,支持“链主”企业、第三方机构等构建平台生态,开展协同采购、协同制造等应用,提高产业链协作效率和供应链一体化协同水平。引导产业链上下游企业融入以链主企业为中心的生态体系,带动更多企业资源共享、协同生产、场景共建,以协同效应提升产业链数字化整体能力。在电子信息、装备制造、新能源汽车、高端食品等带动能力强的产业链,围绕链主企业开展产业链协同试点行动。(责任单位:市工信局,各区镇)
10.围绕区域协同提升供应链数字化水平。强化数字技术在需求预测、库存优化、生产调度等供应链各环节应用,实现供应链上各主体之间数据信息的可追溯和及时反馈,提升企业市场响应能力和供应链一体化水平。提高供应链上下游企业业务和管理数字化能力,广泛开展协同采购、协同制造、协同配送等,实现供应链信息同步共享、业务动态协同和风险有效预警,提升供应链安全稳定水平。(责任单位:市工信局、商务局,各区镇)
11.围绕价值链提升全流程数字化效能。加快企业融入以数字能力为核心的产业体系。在研发设计环节,借助3D、VR等元宇宙技术,精准获取消费者需求体验信息,加快B2B、B2C、C2M之间数据交互,实现设计定制化,促进产品创新。在生产制造环节,通过IOT和标识解析等数字化手段,实现生产柔性化,促进工艺创新。在销售服务环节,强化CRM、WMS等软件应用,优化客户管理和运营维护,实现服务网络化,促进模式创新。推动企业持续提升利润水平,向价值链高增值环节攀升延伸。(责任单位:市工信局、科技局,各区镇)
(五)自主可控创新工程
12.提升硬件装备支撑能力。分行业梳理智能硬件装备供给短板,开展揭榜挂帅,编制细分产业链核心技术攻关清单,突破一批制约产业发展的关键技术和关键成套装备。支持前沿技术研究,引导装备产业向仿生感知、微纳米、人机交互等高端领域延伸,加快集成化装备、机器人及数控机床等智能装备推广应用。支持装备制造企业、高校和科研院所开展产学研用协同创新,积极承担国家和省市重大技术攻关课题。完善首台(套)重大装备认定评价标准,每年认定一批市级首台(套)重大装备,申报一批省级首台(套)重大装备,累计新增市级以上首台(套)重大装备10个。(责任单位:市工信局、科技局,各区镇)
13.强化新技术融合应用。深化通用人工智能、机器视觉、工业元宇宙、大数据、区块链等技术在研发设计、生产运营、运维服务、供应链管理方面的应用。围绕电子信息、新能源、高端装备、先进新材料等垂直行业领域,孵化原创人工智能大模型,加快场景落地应用。推动5G设备与各类工业终端深度融合,分类建设5G工厂。支持重点企业建设运营二级节点,引导企业、产业园区上节点用标识,扩大标识注册规模、解析次数和创新应用数量。打造不少于10个特色鲜明的人工智能应用场景,打造市级以上5G工厂5个。累计标识注册和解析量超50亿。(责任单位:市工信局、科技局、大数据管理中心,各区镇)
(六)网络基础设施优化提升工程
14.提升网络基础能力。加强企业外网建设,持续推进5G基站、千兆光网、数据中心等部署,扩容骨干传输网络,按需部署200/400Gbps超高速、超大容量传输系统,提升骨干传输网络综合承载能力。支持基础电信企业与工业企业联合开展5G虚拟专网、混合专网建设,积极培育“5G+工业联网”融合应用项目。升级数字基础设施,持续跟进通信运营商5G网络建设进度,加快“千兆城市”和5G网络基础设施建设步伐。建设国家级互联网骨干直联点,发展云网协同、算网一体、固移融合等技术,提供高性能、高可靠、高灵活、高安全网络服务。累计建成5G基站8500个以上。(责任单位:市工信局、大数据管理中心,各区镇)
15.加强算力建设供给。优化算力空间布局,推动国家超级计算昆山中心与产业联动发展,深化超算云平台应用,助力全市算力资源统筹、调度及共享,全面赋能产业转型升级。重点面向中小企业提供“算力券”,用于数字化转型。鼓励工业互联网平台和制造业龙头企业运用算力开展数据分析处理,生成推理模型进行分析、规划、决策。支持企业在生产现场按需部署边缘计算节点,推进5G网络与边缘计算融合部署,促进云网边端协同。累计基础设施算力规模超1.5EFLOPS(FP32),市人工智能算力中心统筹智算算力不少于500PFLOPS(FP16),有效支撑制造业智改数转网联。(责任单位:市工信局、发改委、科技局、大数据管理中心,各区镇)
(七)领军服务机构培育工程
16.壮大本土服务商梯队。按照智能装备、系统解决方案、网络服务、工业互联网、信息安全等类别,筛选一批有基础、有能力的服务商,建立全市服务资源池,为服务商提供数据支持、资源共享和供需对接机会,发挥聚合效应和创新合力,壮大本土服务商队伍。从服务质量、发展潜力、创新能力、方案实效性等维度建立动态管理机制,不断优化服务商梯队,提升生态资源池整体竞争力和服务水平。实现累计入池服务商超过160家。(责任单位:市工信局,各区镇)
17.引导龙头企业服务化转型。坚持智能制造、绿色制造、服务型制造并行推进,鼓励制造业龙头企业向提供产品+服务转变,拓展增值和利润空间。围绕客户需求进行商业模式和服务创新,探索提供工业设计、系统集成、检验检测、现代物流和节能环保等专业服务。推动示范工厂和标杆企业主辅分离,设立专门部门或独立企业,对外提供智能制造产品、技术和解决方案。在知识产权、标准制定、法律咨询等方面为制造业企业服务化转型提供支撑。累计培育技术服务输出标杆企业不少于3家。(责任单位:市工信局、发改委,各区镇)
18.提升服务商市场开拓能力。引导服务商组建联合体,加大工业软件、云计算、人工智能、工业互联网等核心技术攻关,形成重点行业、典型场景、共性需求的标准化解决方案,提升需求识别能力、集成创新能力、数字化用例部署能力。紧抓全省智改数转网联发展机遇,推动服务商积极走出去、拓市场、争订单,面向全省、布局长三角、辐射全国,推出品牌产品和技术服务。累计省级智能制造领军服务机构不少于15家。(责任单位:市工信局、科技局、商务局,各区镇)
(八)服务保障完善工程
19.夯实工业信息安全保障。组织重点企业做好信息安全防护能力评估,提升我市工业互联网平台企业的信息安全防护能力和水平。完善工业信息安全风险评估、信息通报、应急处置等制度,保障数据安全和运行安全。加快安全态势感知、工业防火墙、入侵检测系统等安全产品研发和应用,培育本土工业信息安全企业、服务机构和安全防护星级企业。高水平建成市级工业互联网安全保障平台,培育15家省级工业信息安全防护星级企业。(责任单位:市工信局、大数据管理中心,各区镇)
20.加强数字技术人才培养。加强与昆山杜克大学等高校合作,加快制造业与数字技术复合型人才培养。深入推进产教融合,推动校企合作,打造一批虚拟仿真、数字孪生实训基地。开展数字技能类职业评价,引导企业自主开展技能等级认定。每年开展数字技能人才培训3000人次以上,培育复合型数字工匠,精准匹配产业数字化发展需求。(责任单位:市工信局、发改委、教育局、科技局、人社局,各区镇)
21.完善财政金融政策。不断优化智能化改造数字化转型网络化联接政策措施,发挥好贷款贴息、免费诊断、示范奖励等各项惠企政策作用,拓展智能制造专项贷贴息奖励覆盖范围。鼓励金融机构创新金融产品和服务,加快投贷联动,增加制造业中长期贷款,加大对中小企业设备更新放贷力度,支持企业建设智能工厂、车间。鼓励企业运用融资租赁等多种方式实施改造。积极帮助企业对上争取各类项目和资金,构建多层次、宽领域政策支持体系。(责任单位:市工信局、金融办,各区镇)
22.强化对接合作交流。依托行业协会和联盟,搭建交流协作平台,组织开展技术交流、供需对接、标准研制等各类活动,推广优秀解决方案和应用场景,推动企业个性化、碎片化需求与服务资源精准对接。强化氛围营造,充分利用全媒体平台和社会组织等宣传资源,广泛宣传相关政策和典型经验,提高政策的知晓率、惠及率和满意度。(责任单位:市工信局、大数据管理中心,各区镇)
抄送:市委办公室,市人大常委会办公室,市政协办公室,市委各部门,市法院,市检察院,市各民主党派,各群众团体。
昆山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4年2月5日印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