昆山市科技计划项目申报指南

来源:智为铭略    浏览次数:37    发表日期:2024-08-13

为深入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考察江苏时的重要讲话精神,深化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加快培育以科技创新为引领的新质生产力,持续增强新型工业化动力与活力,全力推动“昆山制造”向“昆山创造”新跃升,为我市凝心聚力打造中国式现代化的县域示范,交出中国式现代化昆山新实践的高分答卷贡献科技力量。现组织开展2024年昆山市科技计划项目申报工作,智多星将申报方法整理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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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申报要求

1.申报项目属于指南支持范围,符合项目申报条件;

2.项目按属地化原则申报;

3.各项目主管部门(包括区镇科技部门和事业单位行政主管部门)要在申报单位承担能力、资信状况、资料真实性与可靠性、是否重复立项等方面进行审查并形成审查意见。

 

二、申报方式

1.本次项目采取网上申报方式,企业申报入口:“昆如意”企业服务枢纽平台(人才管理服务平台),点击右侧“相关系统”直达,进入首页右侧服务专区“项目申报”—“2024年项目申报”完成网上申报环节,有关文本格式和要求在网站查询和下载;

2.网上申报程序:打开网址—进入申报系统—申报单位网上填报—项目主管部门审核—市科创发展服务中心审核—市科技局业务科室审核—网上申报成功。原则上主管部门初审时限为2个工作日;市科创发展服务中心形式审核时限为3个工作日;部门审核时限根据项目实际情况,一般最长不超过30个工作日;

3.项目主管部门对所属区域内企业申报材料进行审核后,按照统一格式(序号、计划类别、项目名称、承担单位、所属区镇或行政主管部门)制作项目申报清单汇总表,并加盖公章后报送市科创发展服务中心;

4.拟列入本年度立项计划的项目,由项目承担单位提交书面申报材料至相应业务科室,申报材料由网上申报系统生成,统一用A4纸打印,按照封面、承诺书、信息表、任务书和相关附件的顺序装订成册,书面材料一式一份(纸质封面,平装订),提交方式和时间另行通知。

 

三、其他事项

1.组织实施:单位申报、项目主管部门推荐、专家评审、信用审查、网上公示、项目立项;

2.申报所有计划类别的项目均必须提交由单位负责人、项目责任人签名并加盖单位公章的《昆山市科技计划项目责任主体信用承诺书》、《2024年财政专项资金项目申报信用承诺书》;

3.申报的项目应具有明确的实施内容、实施进度、考核指标、经费预算等,不涉及国家机密、商业秘密和个人隐私等;

4.申报单位应科学预测项目实施预期目标和成效,合理测算新增投入和子科目预算;

5.申报截止后,申报系统将自动关闭,未完成申报的项目(含未完成提交和被退回修改的项目)将无法提交;

6.有下列情况之一的单位和个人不得申报本年度市级各类科技计划项目:(1)近三年内有应结未结、暂缓暂停、强制中止和撤销的昆山市科技计划项目的;(2)在昆山市公共信用信息数据库内存在严重不良信用记录的;(3)未按照要求完成科技统计的;(4)列为科技信用较重失信或严重失信的;(5)项目申报材料或项目验收材料、后补助评估材料可能涉及国家秘密的;

7.同一课题或研究内容相似的项目不得同时申报不同计划类别项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