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智为铭略 浏览次数:37 发表日期:2024-02-22
鉴于不同领域文化人才发展的特殊性,社科英才、新闻出版英才参评人员年龄一般不超过50周岁,文艺英才、文产英才参评人员年龄一般不超55周岁;社科优青、新闻出版优青、文艺优青、文产优青参评人员年龄一般不超过40周岁。推荐人选应具有中国国籍,全职在江苏省内工作。智多星现将文化英才、文化优青推荐选拔工作的申报条件为大家整理如下。
一、申报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坚持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方向,拥护党的理论和路线方针政策。
2.有强烈的事业心和高度的社会责任感,自觉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恪守学术道德和职业道德,学风、作风正派,德艺双馨,有开拓创新精神。
3.鉴于不同领域文化人才发展的特殊性,社科英才、新闻出版英才参评人员年龄一般不超过50周岁,文艺英才、文产英才参评人员年龄一般不超过55周岁;社科优青、新闻出版优青、文艺优青、文产优青参评人员年龄一般不超过40周岁。年龄计算时间截至2023年1月1日。
(二)分类条件
各类人选除必须符合上述基本条件外,还应分别具备下列条件。
1.社科理论类
参评社科英才一般应具有博士学位和正高级专业技术职称,且须具备下列至少2项条件,其中成果或荣誉须为第一作者或第一负责人:
(1)学术水平高,理论功底深厚,相关研究、教学或宣传成果显著,有本领域公认的代表性作品,在业界享有广泛的声望和影响,是所在专业领域的学术带头人;
(2)近5年在国家、省级党报党刊以及核心期刊发表本学科领域一定数量高水平论文
(3)主持国家级课题,或荣获省部级社科研究优秀成果二等奖(省部级教学成果一等奖、中国新闻奖二等奖);
(4)在研究解决重大理论问题、重大现实问题、重大实践经验总结方面有突出贡献,研究成果为省委、省政府重大决策采纳应用,并且取得良好社会影响。
符合以下条件之一的,可适当放宽年龄要求:
(1)主持国家社科基金重大项目、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重大项目;
(2)获省部级社科优秀成果一等奖或中国新闻奖一等奖;
(3)决策咨询报告获国家领导人肯定性批示。
参评江苏社科优青应具有博士学位和副高级以上专业技术职称,且须具备下列至少2项条件,其中成果或荣誉须为第一作者或第一负责人:
(1)理论功底扎实,学术水平较高,相关研究、教学或宣传成果优秀,发表过高水平学术论文或出版学术专著,在省内外有一定影响;
(2)近5年在国家、省级党报党刊以及核心期刊发表本学科领域高水平论文;
(3)主持省部级及以上课题,或荣获省部级社科研究优秀成果三等奖(省部级教学成果二等奖、中国新闻奖三等奖);
(4)承担省委、省政府下达的重大课题项目,在研究解决重大理论问题、重大现实问题、重大实践经验总结方面有重要贡献,研究成果为省委、省政府重大决策采纳应用。
2.文化艺术类
参评文学类文化艺术英才,须满足以下条件:
(1)江苏省作家协会会员;
(2)近5年,文学创作类在《人民文学》《钟山》《收获》《当代》《诗刊》《民族文学》《中国作家》等重点文学刊物发表文学作品不少于8篇(首)或不少于8万字;文学评论类在中文核心期刊或C刊发表评论文章不少于5篇;网络文学类在全国重点文学网站连载并完本平均订阅量5000以上的原创网络文学作品(300万字以上)不少于1部或30万字以上不少于3部。
参评戏剧类、电影类、音乐类、美术类、曲艺类、舞蹈类、民间文艺类、摄影类、书法类、杂技类、电视类、艺术评论类、图书类、文物博物类等文化艺术英才原则上应满足下列至少2项条件,其中成果或荣誉须为第一作者或第一负责人:
(1)具有正高级职称;
(2)文化艺术造诣高,相关创作或研究成果显著,其代表性作品受到业界公认,在业界具有较大影响力和话语权,且一直活跃在一线;
(3)近年来在全国性重大文艺评奖或展赛中获得等次奖,或在省委、省政府重大文艺评奖展赛中获得过大奖。
参评文学类文化艺术优青,须满足以下条件:
(1)江苏省作家协会会员;
(2)近3年,文学创作类在省级及以上文学刊物发表作品不少于5篇(首)或不少于5万字;文学评论类在中文核心期刊或C刊发表评论文章不少于2篇;网络文学类在全国重点文学网站连载并完本平均订阅量2000以上的原创网络文学作品(200万字以上)不少于1部或(30万字以上)不不少于2部。入选省作协重大、重点、签约、定点生活等文学项目者可优先入选。
参评戏剧类、电影类、音乐类、美术类、曲艺类、舞蹈类、民间文艺类、摄影类、书法类、杂技类、电视类、艺术评论类、图书类、文物博物类等文化艺术优青原则上应满足下列至少2项条件,其中成果或荣誉须为第一作者或第一负责人:
(1)省级文化艺术类协会会员或具有副高级以上职称;
(2)具有较强的专业水平和发展潜力,在技能传承与创新方面成绩突出,在全省同类同行中具有一定影响力和知名度;
(3)近年来在省委、省政府重大文艺评奖或展赛中获得过等次奖。
3.新闻出版类
参评新闻出版英才(名记者、名编辑、名主持、名评论“四名”人才),须满足以下条件:
(1)从事业务工作10年以上,出版类应具有正高级以上专业技术职称,新闻类应具有副高级以上专业技术职称。
(2)精通有关理论和专业知识,具有较高的专业水平和业务能力,获得过国家级奖项(集体署名的,须列前三位);
(3)“名记者”要有较强的新闻策划、采写报道能力,成功策划、组织和主持重大报道和典型宣传,其作品有重大新闻价值;“名编辑”要有较强的组织编辑、策划制作能力,策划、编辑、制作的栏(节)目、书籍和作品有积极社会影响;“名主持”要有较强的节目驾驭能力,播音、主持的栏(节)目在国家、省具有较高的社会关注度和美誉度;“名评论员”要有较高的政策理论水平,撰写的作品紧贴社会热点,舆论引导积极有效。
参评新闻出版优青,须满足以下条件:
(1)从事业务工作5年以上,出版类应具有副高级以上专业技术职称,新闻类应具有中级以上专业技术职称。
(2)精通有关理论和专业知识,具有较高的专业水平和业务能力,获得过省级以上奖项(集体署名的,须列前三位);
(3)记者类优青要具备全媒体记者素质,有较好的新闻报道或新闻评论能力,其作品社会反响好;编辑类优青要有较好的编辑策划制作能力,所编辑、制作的栏(节)目、书籍和作品有积极社会影响;主持人类优青要有较好的业务功底,播音、主持的栏(节)目在省、市具有一定的社会关注度和美誉度。
4.文化产业类
参评文化产业英才,须具备下列至少2项条件:
(1)本人在江苏省内注册满3年的规模以上文化企业或文化类高新技术企业中担任高级管理人员,在文化产业经营管理方面取得突出业绩,企业近3年营业收入均在8000万元以上;
(2)近5年内本人所在企业获评过省级以上文化产业方面相关荣誉称号(如全国文化企业30强、江苏民营文化企业30强、江苏省级重点文化科技企业等);
(3)从事文化产业工作,具有专业领域高级职称或享有国家级荣誉称号,在全国同类同行中具有权威影响力和话语权;
(4)从事文化产业工作5年以上,个人创作设计或指导完成的作品在国际级、国家级重点文化创意评奖活动中获银奖及以上级别奖项,或在历届“紫金奖”文化创意设计大赛中获得评委会大奖、金奖;
(5)近5年内个人拥有一定数量专利、版权、实用新型等知识产权成果,为行业发展作出过较大贡献,并产生了较好的经济效益;
(6)近5年内个人主持完成过文化产业领域国家级以上重大设计、规划、文化科技项目等。
参评文化产业优青,须具备下列至少2项条件:
(1)本人在江苏省内注册满3年的规模以上文化企业或文化类高新技术企业中担任高级管理人员,在文化产业经营管理方面取得一定业绩,企业近3年营业收入均在5000万元以上;
(2)近5年内本人所在企业获评过市级以上文化产业方面相关荣誉称号;
(3)从事文化产业工作,具有专业领域中级以上职称或享有省级以上荣誉称号,具有较强的专业水平和发展潜力,在全省同类同行中具有一定影响力和知名度;
(4)近5年内个人创作设计或指导完成的作品在国际级、国家级重点文化创意评奖活动中获铜奖及以上级别奖项,或在历届“紫金奖”文化创意设计大赛中获得银奖、铜奖级别及以上奖项;
(5)近5年内个人拥有一定数量专利、版权、实用新型等知识产权成果;
(6)近5年内个人主持完成过文化产业领域省级以上重大设计、规划、文化科技项目等。
二、注意事项
推荐范围主要包括社科理论、文化艺术、新闻出版、文化产业共4个界别(类别)。各界别具体推荐范围如下:
1.社科理论界。主要包括高等院校,社科联、社科院(所),党校(行政学院)、干部学院、重点智库、党报党刊从事哲学社会科学教学研究、理论宣传阐释工作的人员。
2.文化艺术界。主要包括文艺表演团体、场馆,图书馆、文化馆(站)、博物馆、纪念馆、美术馆,高等院校,艺术教育机构、文化艺术研究机构,文物保护管理和科研机构、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机构,电影创作生产、发行放映单位以及其他文化艺术单位或部门中从事文艺创作表演、理论评论、展览展示、传承保护等工作的人员。
3.新闻出版界。主要包括报社、广播电台电视台及所属新媒体平台、中央媒体驻苏机构、县级融媒体中心、出版传媒集团、图书音像电子出版单位、期刊出版单位、网络出版服务单位,以及其他新闻出版单位或部门中从事新闻釆编、评论、播音、主持、出版、编辑等工作的人员。
4.文化产业界。主要包括文化企事业单位、高校和社团的文化经营管理人才,以及从事文化创意设计、文化科技研发、文旅融合、文化专门技术等方面的专业人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