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智为铭略 浏览次数:37 发表日期:2024-08-08
各有关单位:
为深入推进人才强市和知识产权强市战略,持续优化苏州市知识产权人才生态,加快知识产权高层人才队伍建设,根据《姑苏知识产权人才计划实施细则》(苏委办发〔2022〕31号),经研究决定,将对入选“姑苏知识产权人才培养计划”的各层次人才进行项目资助。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对象
2022年入选姑苏知识产权人才培养计划的人才(领军人才、重点人才和青年拔尖人才)。
二、资助方向
资助人才本人主导的项目,具体以下几个方面:
重大活动:围绕苏州市重点产业或知识产权学科领域,以促成知识产权学术成果交流、政产学研对接、专利转化为目的的规模大、影响广的活动。
承担课题:围绕知识产权重大理论和实践问题、影响知识产权发展全局的重点难点问题以及其他有关问题开展研究。
标准制定:主导或参与制定知识产权类国际、国家、行业、地方标准。
出版专著:编写出版知识产权创造、运用、保护、管理、服务相关书籍。
专业培训:参加国内外知名机构组织的专业知识产权培训。
原则上项目申报成功后1年内完成,特殊情况需申请延期,最长不得超过2年。
三、资助标准
姑苏知识产权领军人才、重点人才、青年拔尖人才,5年培养期内,可分别申请最高20万元、15万元、10万元的项目资助。资助额度为一个周期内累计最高限额。
项目资助每年组织申报一次。人才凭项目计划书和详细预算申报资助,已获得项目资助的,须在项目结题验收合格后方可重新申报新项目。5年内,单个人才申报项目不超过2个。资助项目立项后,按项目预算先期拨付50%的启动经费,项目结束并经考察达成预期目标的,在额度内按实际支出拨付剩余资助经费。
同一项目已获得同级财政资金资助的,不得重复申报。同一对象入选更高层次培养对象的,项目资助按照就高不重复的原则执行。
四、申报程序
(一)网上申报:即日起至9月20日。培养人才对申报材料的真实性负责,登录苏州市知识产权项目管理平台进行在线统一申报,按要求填报并上传相关材料。
(二)纸质材料报送。申报单位将通过网上审核材料打印装订后送至高新区知识产权服务中心。
(三)组织评审及下达资金。市市场监管局组织专家材料审核、现场答辩,研究确定入选项目,经公示无异议的,会同市财政局下达项目经费。
五、有关要求
申请材料必须实事求是,内容准确、完整,经费预算合理。申报材料主要有:
1.《姑苏知识产权人才培养项目资助申请书》一式三份,同时报送Word格式电子稿;
2.《姑苏知识产权人才培养项目资助申请汇总表》一式一份,同时报送Excel格式电子稿;
3.与申请项目相关的基础论证材料。申请书和基础论证材料按人分装入袋,并贴上封面(材料袋封面格式见附件3)。
请按照入选人才的相应申报规定,对照进行申报,于2024年9月25日前将纸质申报材料报送至高新区知识产权服务中心,同时将电子稿发至邮箱,逾期不予受理。
苏州高新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4年8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