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组织申报2024年苏州市社会信用体系建设项目通知(工业园区)【智为铭略转发】

来源:智为铭略    浏览次数:37    发表日期:2024-07-16

各相关单位:

苏州市发改委、苏州市财政局联合开展2024年度苏州市社会信用体系建设项目申报工作,具体通知如下:

 

一、信用应用项目

(一)支持范围

1.信用支撑放管服改革。各部门完善行业信用信息系统,探索公共信用综合评价实施和应用,不断提升监管能力的项目。各地开展信用建设试点、专用信用报告代替企业无违法证明等重点工作的项目。

2.信用支撑实体经济发展。支持通过公共、市场信用信息融合共享,创新信用融资模式,打造“信易贷”平台或产品等,为中小微企业融资发展提供便利的项目。

3.拓展信用信息应用。对照国家城市信用监测指标,围绕企业生产经营、市民日常生活、社会治理等方面拓展信用信息应用,尤其是信用承诺、合同履约、创新应用的项目。

4.开展企业信用修复等相关服务。围绕完善信用信息修复工作机制、升级修复帮扶服务等项目。支持压降严重失信主体和受行政处罚主体占比等专项工作,积极推行包容审慎监管和柔性执法的项目。

(二)申报要求

1.申报单位应为内部管理结构完整,财务管理制度健全,信用状况良好的本地企业或机构;

2.申报单位应具有相应的项目建设和实施能力,保证项目实施所需的资金,并具备必要的专业人员;

3.申报的项目必须是2022年以来开工,并已完成验收。

同一项目已通过其他渠道获得财政资金扶持的,不得申报。

(三)申报材料

1.项目申报信用承诺书(附1);

2.2024年度苏州市社会信用体系建设项目申报书(信用应用项目类)(附2);

3.企业法人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证(复印件);

4.申报单位上年度财务报表(含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利润表);

5.申报项目验收材料、项目财务审计报表、项目投资情况、人才支撑等证明材料;

6.申报项目具有推广性、引领性的材料,或获得的荣誉相关材料(选填);

7.其他有助于说明项目情况和实施能力的相关材料(选填)。

(四)申报方式

7月24日前,通过“苏州市社会信用体系建设项目信息管理系统”进行线上申报,同时通过园区企业发展服务中心官网——企业用户登录——业务征集平台,选择“苏州市社会信用体系建设项目”点击报名进入填报页面,提交上述申报材料。(以上两个网站均需申报)

 

二、信用中介服务机构扶持项目

(一)申报条件

申报单位应为已在江苏省信用服务机构管理系统登记注册,并为我市企业提供信用修复辅导相关服务的本地第三方信用中介服务机构。

(二)申报材料

1.项目申报信用承诺书(附1);

2.2024年度苏州市社会信用体系建设项目申报书(信用中介服务机构扶持类)(附3);

3.企业法人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证(复印件)、人社部门出具的主要信用工作人员用工关系(社保缴纳)证明、信用工作人员职业资格证书(复印件);

4.需提供与各区信用主管部门签订的信用修复辅导合同或协议(盖章与日期皆齐全);

5.需提供组织信用修复培训的会议通知、企业签到表、后续修复指导记录,以及经各区信用主管部门确认盖章的完成信用修复企业名单。

(三)申报方式

7月24日前,通过“苏州市社会信用体系建设项目信息管理系统”进行线上申报,同时通过园区企业发展服务中心官网——企业用户登录——业务征集平台,选择“苏州市社会信用体系建设项目”点击报名进入填报页面,提交上述申报材料。(以上两个网站均需申报)

相关附件模板下载请见附件。

附件:

附1项目申报信用承诺书

附2项目申报书-信用应用项目

附3项目申报书-信用中介服务机构扶持项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