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组织申报相城区2023年科技贷款贴息项目通知【智为铭略转发】

来源:智为铭略    浏览次数:37    发表日期:2024-07-16

经开区、苏相合作区、高新区、高铁新城、度假区(阳澄湖镇)、各镇(街道)科技部门,各有关单位:

为发挥财政科技资金的引导和放大作用,加强对科技创新的支持,切实降低科技企业融资成本,根据《相城区科技贷款贴息资金实施办法》(相科规字〔2024〕1号)文件精神,现就做好2023年度相城区科技贷款贴息项目的组织申报工作通知如下:

 

一、支持范围

1.相城区区级科技贷款贴息是指对科技企业从银行和科技小贷机构获批,用于科技创新、产品开发的短期流动资金贷款,或使用科技金融产品而产生的利息支出,以及使用专业担保公司为科技贷款进行担保而产生的担保费用进行补贴。科技小贷机构需经地方金融主管部门审核批准设立,科技金融产品需经相城区风险补偿基金监督管理委员会认定。

2.贷款贴息的比率:对符合条件的科技企业发生的科技贷款利息,根据申报单位上年度实际支付利息(含担保费)给予最高不超过30%的一次性补贴。实际贷款利率超过贷款发放时的市场报价利率(LPR)的,以贷款发放时的市场报价利率(LPR)计算。

3.贷款贴息的限额:近三年承担省级及以上科技项目的企业,每年申请贷款贴息最高50万元;近三年承担市级科技项目的企业,每年申请贷款贴息最高40万元;其他企业,每年申请贷款贴息最高30万元。

4.利息(含担保费)支出期限为2023年1月1日至2023年12月31日之间。

5.相城区区级科技贷款贴息资金实行总额控制,由区科技局扎口审核管理。

6.企业当年贷款利息已获得各级政府利息补贴的,或与区内其他贷款贴息政策条款有重叠部分的,按就高不重复原则给予企业支持。

 

二、申报对象

科技贷款贴息资金支持的对象为近三年内无重大违法行为的,苏州市相城区内登记注册的科技型企业,且须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1.经国家科技型中小企业评价系统认定的企业;

2.经江苏省民营科技企业协会备案认定的企业;

3.高新技术企业;

4.市级以上(含市级)“瞪羚计划”企业;

5.区级以上(含市级)独角兽培育企业;

6.获得各级科技人才计划资助的领军人才企业。

贷款贴息采取先发生后补助方式,短期流动资金贷款的贷款期限一般不超过一年(含一年)。

 

三、申报材料

企业申请贷款贴息时应提供下列材料:

1.相城区科技企业贷款贴息申请表(附件1);

2.相城区科技研发专项资金申请企业信用承诺书(附件2);

3.企业贷款使用绩效报告(附件3);

4.企业营业执照复印件;

5.企业与银行等规定范围内金融机构签订的贷款合同、贷款进账凭证、科技企业科技贷款结息明细表和付息凭证复印件(若使用专业担保公司,需提供担保合同及担保凭证);

6.科技企业资格证明材料复印件;

7.上年度财务报告和最近一期的财务报表;

8.近三年承担市级以上科技项目情况表(附件4,若无则无需填写)及立项文件;

9.其他相关材料。

 

四、有关要求

1.申报企业将申报材料按照顺序书本式装订成册,并在封面加盖企业公章,一式一份于2024年8月30日17:00前将纸质材料报送至所在板块科技部门,逾期不予受理。

2.各板块科技部门对企业提交材料进行认真审核,于2024年9月5日前,将辖区内申报企业纸质材料汇总后并与汇总表(附件5)一式一份报送至区科技局高新技术科。

苏州市相城区科学技术局

2024年7月11日

附件:

1.相城区科技贷款贴息项目申请表

2.相城区科技研发专项资金申请企业信用承诺书

3.企业贷款使用绩效报告

4.承担市级及以上科技项目情况表

5.相城区科技贷款贴息项目汇总表

关于组织申报相城区2023年度科技贷款贴息项目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