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组织开展苏州市数字经济特色产业园遴选培育工作通知【智为铭略转发】

来源:智为铭略    浏览次数:37    发表日期:2024-08-09

各县级市(区)工信局,姑苏区经科局,苏州工业园区科创委、经发委,苏州高新区经发委:

为贯彻落实《2024年数字江苏建设工作要点》《苏州市数字经济核心产业加速发展行动计划(2023-2025年)》《2024年苏州市数字经济工作要点》等文件精神,遴选一批数字经济特色产业园,重点培育建设成为以数字经济核心产业为主导,具有较强集聚效应、辐射带动性和品牌影响力的产业园区,现组织开展苏州市数字经济特色产业园遴选培育工作。具体通知如下:

 

一、申报基本要求

1.苏州市数字经济特色产业园(以下简称“产业园”)是指按照国家、省市关于数字经济核心产业发展要求,以数字经济核心产业为主导,具有较强集聚效应、辐射带动性和品牌影响力的产业园区。

2.申报单位需由苏州市内县级市(区)政府、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经济技术开发区或同级部门推荐,从事数字经济核心产业发展,具有产业集聚发展基础的各类专业园区。

3.产业园分为复合型和特色型(电子信息,数字产业)。应分别满足苏州市数字经济特色产业园建设培育工作方案(附件1)中的基本条件。

 

二、评估基本要求

1.已入选的苏州市数字经济特色产业园,认真做好总结,填写完成苏州市数字经济特色产业园评估材料(附件2)。

2.各地区对评估材料初评审核,并出具审核意见。

 

三、工作流程

1.各地区参照《苏州市数字经济特色产业园建设培育工作方案》(附件1),认真梳理摸排辖区内重点园区,组织编制申报书(附件3)。

2.本次遴选采用自愿申报、属地审核推荐、专家评审、实地评估的方式进行。各地主管部门会同申报单位所在地,认真做好辅导推荐和申报书编制工作。

3.各地主管部门于2024年8月28日前,将本地推荐的申报材料和评估材料、推荐汇总表(附件4)报送至市工信局(纸质胶装材料2份,扫描电子版材料1份),申报书统一采用A4纸正反胶装打印(佐证材料较多可在保证清晰度的前提下适当缩印)。

 

附件:

附件1苏州市数字经济特色产业园建设培育工作方案

附件2苏州市数字经济特色产业园评估材料

附件3苏州市数字经济特色产业园申报书

附件4苏州市数字经济特色产业园推荐汇总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