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组织开展2019-2023年入选东吴重点产业紧缺人才计划的相关人才发放本年度资助资金发放通知【智为铭略转发】

来源:智为铭略    浏览次数:37    发表日期:2024-10-17

根据《关于印发〈东吴重点产业紧缺人才计划实施细则〉的通知》(吴委办〔2019〕59号)、《区政府关于印发〈东吴重点产业紧缺人才计划实施细则〉的通知》(吴政规字〔2022〕4号)文件精神,拟对2019-2023年入选东吴重点产业紧缺人才计划的相关人才发放本年度资助资金,现将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领程序

2019-2023年入选东吴重点产业紧缺人才按以下程序申领资助经费:

1.企业申领:企业登录东吴重点产业紧缺人才计划申报系统(http://one.szwzrc.cn),填写人才个人房产信息并上传相关材料:承诺书、房产证(19年入选人员提供2017年1月1日后购买的自住型商品房,20年入选人员提供2018年1月1日后购买的自住型商品房,21年入选人员提供2019年1月1日后购买的自住型商品房,22年入选人员提供2020年1月1日后购买的自住型商品房,23年入选人员提供2021年1月1日后购买的自住型商品房;均需70年产权)、购房合同、工资银行流水、工资单模板等,待后台审核通过后,下载并填写《2024年度东吴重点产业紧缺人才计划补贴申领表》。

2.板块初审:申请人携所在企业盖章并经本人签字的《2024年度东吴重点产业紧缺人才计划补贴申领表》及相关材料至所在区镇初审并加盖公章。

3.人社局复审:申请人携所有材料(原件及复印件)至人社局进行现场核验,核验通过后确定拟资助名单,待区委人才办主任会议通过后下达资助款项。

 

二、时间安排

申领时间:2024年10月11日至10月31日

申请人在系统内上传材料并复审通过后,请在10月31日前携所有材料(原件及复印件)至人社局进行现场核验。

 

三、注意事项

1.为加强绩效评估,区人社局将对资助对象工作绩效及经费拨付情况进行抽样调查和评估。若有虚假申领或截留、挪用补贴资金等情况的,一经查实,取消该单位申报政府各类人才资助的资格,追缴补贴资金并按规定追究相关人员法律责任。

2.入选2019-2023年东吴重点产业紧缺人才计划的人才在通知发出前已离职或者社保中断缴纳的,原则上将不再继续享受相关待遇。

3.企业2023年新引进的博士、硕士、本科,经认定为2023年东吴重点产业紧缺人才的,将另行给予一次性生活补贴。人才在通知发出前已离职或者社保中断缴纳的,原则上将不再享受相关待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