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智为铭略 浏览次数:37 发表日期:2024-08-26
各开发区、太湖新城,各相关单位:
根据《区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吴中区人才载体绩效奖励办法的通知》(吴政发〔2021〕64号)文件精神,定于近期开展2023年度吴中区人才载体认定申请及绩效奖励申领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认定申请及奖励申领对象
认定申请对象:符合《吴中区人才载体绩效奖励办法》第一条规定的吴中区人才载体,经过引才备案并经审核认定后登记入库的。
奖励申领对象:符合上述条件的入库人才载体,所引进的人才项目在2023年1月1日至2023年12月31日期间申报市级以上领军人才计划(创业类)通过形式审查、入选的(以市级以上科技局网站公示的受理名单等为准)。
二、奖励标准
通过人才载体引进的人才项目在吴中区自主申报市级以上领军人才计划(创业类)的,按照以下标准给予人才载体奖励:
1.自主申报市级以上领军人才计划(创业类),通过形式审查的,按照有效申报项目1万元/个给予奖励,人才项目重复申报同一层级领军人才计划的,仅首次申报时给予奖励;
2.自主申报入选国家级、省级、市级领军人才计划(创业类)的,分别给予100万元/个、50万元/个、20万元/个的一次性奖励。同一人才项目入选不同层级领军人才计划的,按照就高不重复原则给予奖励;
3.当年度入选市级以上领军人才计划(创业类)项目数在3个及以上的,再给予20万元/个的额外绩效奖励;
4.当年度累计最高奖励不超过2000万元。
三、申领流程及材料
请于2024年9月13日(周五)前完成申领工作:电脑端打开“吴中区企业服务平台”官网(http://wzqyfw.com)--注册登录--进入用户空间--点击“业务征集平台”--选择“2023年度吴中区人才载体认定申请及绩效奖励申领”,按要求填写信息并提交人才载体引才备案表、奖励申领表、申领汇总表(附件1-3)及相关证明材料,完成后提交至属地主管部门初审。如企业未在本平台注册,请先注册企业用户。
(一)人才载体认定申请
1.认定流程:符合《吴中区人才载体绩效奖励办法》第一条规定的吴中区人才载体,按要求填写《吴中区人才载体引才备案表》(附件1)并提供相关证明材料,报属地主管部门审核。属地主管部门将审核通过的汇总后上报区级复审。
2.相关证明材料:
(1)人才载体相关材料:人才载体的营业执照、人才载体的房产证件或租房协议、人才载体获评各级科技创业服务平台资质的证明、能证明人才载体专业运营团队情况的最新社保缴纳、个税缴纳、员工名单、团队成员取得的资质证明材料等;
(2)引进人才企业相关材料:引进人才身份证(护照)、引进人才创办企业营业执照、引进人才创办企业最新验资报告(企业实收资本中人才本人货币出资需满足入选的市级以上创业领军人才政策)、最新工商股权证明、引进人才企业最新社保。
(3)引进人才企业与人才载体的租赁协议、引进人才企业与人才载体的服务协议。
(二)绩效奖励申领
1.申领流程:符合申领条件并经认定的人才载体按要求填写《吴中区人才载体引才奖励申领表》(附件2),《2023年度人才载体绩效奖励申领汇总表》(附件3),并提供相关证明材料,报属地主管部门审核。属地主管部门将审核通过的汇总后上报区级复审。
2.相关证明材料:引进人才申报或获评市级以上领军人才(创业类)的证明。
四、相关事项
1.申请奖励的人才载体应提供真实有效的材料和凭证,发现有弄虚作假、骗取奖励资金的,将依法追究法律责任。申报单位所报送材料应符合国家保密规定,不涉及国家秘密、个人隐私和其他敏感信息,禁止在系统中上传有关涉密附件材料。
2.人才载体绩效奖励资金由区财政和各属地财政按1:1比例承担,其中区财政承担部分与苏州市社会化引才奖励区财政承担部分就高不重复享受。
3.各属地主管部门接通知后做好组织工作,于2024年9月13日(周五)前完成系统初审工作,初审通过的提交至区科技局复核,并将审核通过的纸质盖章版引才备案表、奖励申领表、申领汇总表汇总报送至吴中区科技局科技人才科。
中共苏州市吴中区委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苏州市吴中区科学技术局
2024年8月23日
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