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组织2024年姑苏区第三批都市科技创新发展(高新技术企业绩效)项目申报工作通知【智为铭略转发】

来源:智为铭略    浏览次数:37    发表日期:2024-07-30

各街道,各有关单位:

根据《姑苏区高质量发展产业扶持政策实施意见》《关于促进都市科技创新发展的扶持意见》《关于印发<姑苏区高质量发展产业扶持政策实施意见>相关实施细则的通知》等文件精神,现组织开展2024年姑苏区第三批科技创新发展(高新技术企业绩效)项目申报工作,具体通知如下:

 

一、申报对象

1.在姑苏区依法注册登记并依法缴纳税收的企业;

2.企业资产及经营状况良好,具备健全的内部管理体系和财务制度,具有较高的资信等级和良好的信用记录,近三年内无违法违规情况;

3.符合条件的高新技术企业和科技服务机构。

 

二、申报类别及政策

(一)高新技术企业绩效奖励

1.根据《姑苏区科技创新主体集群培育实施细则》规定,本次对姑苏区有效期内高新技术企业(即2021、2022年度认定的高新技术企业),给予最高5万元的奖励性后补助。请符合条件的高新技术企业对照《姑苏区高新技术企业奖励性后补助年度评分表》(2021年版本)(见附件1)评分标准做好自评和申报工作。

2.2021、2022年度新引进高新技术企业申报另行通知。

(二)科技服务机构奖励

根据《姑苏区科技创新主体集群培育实施细则》规定,对在姑苏区经科局办理备案手续的科技服务机构,按上年度在我区开展高新技术企业申报服务的情况给予相应奖励,服务企业中每认定1家给予1万元奖励,10家(不含)以上的部分,按每认定1家给予每家2万元奖励。

 

三、申报流程

1.申报注册。请涉及以上项目的企业进入姑苏区、保护区政策扶持项目申报管理系统(网址:http://xm.gusu.gov.cn/)按要求完成单位用户注册,获取单位申报账号信息。已有申报账号的单位不需重新注册。

2.信息更新维护。申报单位在项目系统更新完善单位信息及申报人员信息。

3.项目申报。申报人进入项目系统在线填写申报信息,确保项目申报质量,审核无误后提交至所属街道。

4.初审推荐。属地街道在线审核企业提交的申报项目,审核无误后提交至区部门。

5.部门审核。区部门业务处室集中审核网上申报材料,退回不符合条件的申报项目,受理符合要求的申报项目。

6.纸质材料报送。街道将初审情况汇总盖章后上报区经科局科技处。企业无需递交纸质材料,后续根据需要另行通知。

 

四、注意事项

1.填报系统《资金申请表》中的“申报专项”请填写2024年姑苏区第三批科技项目,“计划类别”请填写相应的申报类别高新技术企业绩效奖励或科技服务机构奖励,备注可填无。

2.类别(一)高新技术企业绩效奖励在系统附件中上传的材料:①《姑苏区高新技术企业奖励性后补助年度自评表》(2021年版本)(见附件2)、②评分表序号2-7所对应的佐证材料、③承诺书(见附件4或系统中下载)、④企业营业执照,以上材料均需加盖公章后扫描上传。

3.类别(二)科技服务机构奖励在系统附件中上传的材料:①服务机构和所服务企业的协议或合同、②企业与服务机构的付款证明(如有)、③承诺书、④企业营业执照,以上材料均需加盖公章后扫描上传。

4.类别(二)科技服务机构奖励中所指的科技服务机构和其服务的企业均必须注册在姑苏区。未备案的服务机构将备案表填写完整并盖章扫描后发送至相应邮箱(见附件3)。

5.系统申报时间:2024年7月29日至8月22日17:00,未按规定时间申报的视为自动放弃。街道汇总报送截止时间为2024年8月26日17:00。

姑苏区经济和科技局

2024年7月29日

附件:

附件1:姑苏区高新技术企业奖励性后补助年度评分表

附件2:姑苏区高新技术企业奖励性后补助年度自评表

附件3:姑苏区科技服务机构备案表

附件4:承诺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