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智为铭略 浏览次数:37 发表日期:2024-03-20
接上级相关文件通知,现将2024年苏州市商务发展专项资金项目(第一批)申报工作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支持具体项目
2024年苏州市商务发展专项资金第一批申报项目包括:商务高质量发展政策中第一部分推动外贸转型升级,第二部分引导服务贸易量质提升,第三部分促进外资提质增效,第五部分推动现代商贸流通体系建设和促进消费项下第(十五)、(十六)、(十七)、(十八)条等条款中规定的支持项目;市级外资总部政策中的开办奖励、能级提升奖励、功能叠加奖励、综合贡献奖励等项目;会展业政策支持的项目。
商务高质量发展政策中推动外贸转型升级项下第(六)至(九)条项目、引导服务贸易量质提升项下公共服务平台建设补贴项目和市级外资总部政策扶持项目适用全大市范围,其余条款适用于市区范围。
二、组织申报事项
(一)项目申报主体必须符合下列条件:
1、在苏州市相城区进行登记注册,为具备法人独立资格的企事业单位、社会团体、民办非企业等机构,内部治理结构规范,财务管理制度健全。
2、按照有关规定已取得开展相关业务资格或已经过核准(备案)。
3、近3年无严重失信行为。
4、按规定要求填报有关业务统计数据和信息,配合商务、财政、审计等部门做好财政资金的专项审计和绩效评价。
5、申报项目必须符合申报指南(附件1)的具体要求。
(二)项目申报主体须对照申报指南规定的项目类别进行申报,一个项目填报一份资金申请表,不得合并申报。所有项目实施期间为2023年1月1日至2023年12月31日。
三、申报流程
(一)网上系统申报
企业开拓国际市场项目申报网址:商务部系统
在综合业务-外贸发展专项资金(中小)网络管理应用版块进行资金拨付申请,填报时年份选择2023年度。
其他项目申报网址:市系统
(二)提交纸质材料
系统中提交成功后,打印专项资金申报表,与项目申报材料按顺序整理,每个项目单独胶装成册并加盖公章,一式两份报相城区商务局。
(三)截止时间
所有项目网上申报截止时间为2024年3月20日,逾期不予受理。
纸质材料截止时间为2024年3月21日15点,逾期不接收材料。
四、具体要求
1.根据《省级财政专项资金管理应用信用信息的暂行规定》(苏财规〔2016〕10号)和《关于印发市级财政专项资金管理应用信用信息实施意见的通知》(苏财规〔2017〕5号)等文件规定,专项资金申报实行信用承诺制。申报主体按照专项资金管理的有关要求和诚实守信原则,对自身的信用状况、申报材料的真实性、遵守专项资金管理等相关规定以及违约责任作出书面承诺并提交《财政专项资金项目申报信用承诺书》(附件2),承诺书须签名、盖章,不得漏项。申报材料涉及签字的部分必须手签,或由被授权人签署。
2.企业提交纸质材料须胶装,请带好有关单据原件,便于核对,确保申报资料的一致性和真实性。请仔细阅读申报通知和申报指南要求,务必按照通知和指南要求准备申报材料。
相城区商务局
2024年3月18日
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