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转发国家重点研发计划“战略性科技创新合作”重点专项2024年联合研发与示范项目申报指南通知【智为铭略转发】

来源:智为铭略    浏览次数:37    发表日期:2024-06-27

各设区市科技局,国家高新区管委会,各有关单位:

科技部近日印发了《科技部关于发布国家重点研发计划“战略性科技创新合作”重点专项2024年度联合研发与示范项目申报指南的通知》(国科外发〔2024〕70号),现转发给你们,请按照科技部通知要求抓紧做好项目的组织申报工作(科技部通知和指南请登录“国家科技管理信息系统公共服务平台”网站查看)。

凡向我厅推荐申报项目,由推荐单位审核后出具推荐函(推荐函模板见附件),并对推荐项目的真实性等负责。有关部属、省属本科高校、科研院所可直接向省科技厅推荐;企业及其他单位须由设区市科技局或国家高新区管委会向省科技厅推荐。

各推荐单位在组织项目申报时要严格落实省科技厅党组《关于进一步加强全省科技管理系统全面从严治党工作的意见》(苏科党组〔2018〕16号),严格遵守“六项承诺”“八个严禁”规定,把党风廉政建设和科技计划项目组织工作同部署、同落实、同考核,切实加强关键环节和重点岗位的廉政风险防控,进一步强化审核责任,对申报材料内容进行严格把关,严禁审核走过场、流于形式。

网上填报申报书受理截止时间为2024年7月19日16:00,纸质申报材料和推荐函报送截止时间为2024年7月22日16:00。纸质申报材料须与网上申报材料须完全一致。

江苏省科学技术厅

2024年6月22日

附件:关于转发国家重点研发计划“战略性科技创新合作”重点专项2024年度联合研发与示范项目申报指南的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