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智为铭略 浏览次数:37 发表日期:2024-06-12
各区发改委(工信局、经发局):
根据《市政府关于印发支持制造业倍增和服务业繁荣的若干政策意见的通知》(通政发〔2022〕19号)、《南通市市级产业转型升级专项资金管理办法(2023年修订版)》(通财规〔2023〕6号)、《关于印发〈市区产业转型升级专项资金支持制造业倍增等政策实施细则(2024年修订版)〉的通知》(通工信发〔2024〕69号)等文件精神,现组织开展2024年度市区重大项目、专精特新等高质量制造业新开工项目、智能化技术改造项目、数字化转型项目、工业互联网标识解析项目、绿色技术改造项目、装备产业项目、新一代信息技术产业项目、软件企业人才集聚项目的申报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材料
申请表、证明材料等具体申报材料要求及清单详见《关于印发〈市区产业转型升级专项资金支持制造业倍增等政策实施细则〉的通知》,细则原文可登录“万事好通·惠企通”政策直达平台(下称“惠企通”平台,网址:https://hqt.nantong.gov.cn/),在“惠企政策”栏目下载。
二、申报要求
1.申报单位需在“惠企通”平台进行注册登录(操作手册可在该网站下载),并按细则要求在“项目申报”栏目进行网上申报。
2. 企业将纸质版申报材料(其中项目申请表须由“惠企通”平台自动生成并附带水印)报辖区发改委(工信局、经发局),各区发改委(工信局、经发局)初审后联合行文上报市发改委、工信局,所有申报材料一式两份分送至各职能处室,电子扫描版发送至对应邮箱。
三、申报时间
企业2024年6月5日开始申报,各区发改委(工信局、经发局)上报市发改委、市工信局受理时间截止于2024年7月20日。其中,软件人才集聚项目的申报时间截止于2024年9月30日。
四、其他说明
1.各地要完善和规范申报项目推荐程序,科学公正地组织本地区项目申报工作,确保项目推荐程序的公正性和操作过程的规范化。
2.各地要严格把关,杜绝以虚报、冒领、伪造、关联交易等手段骗取财政资金,一经查实,将按相关法律法规严肃处理。
3.海门区所属企业2021年之前备案或开始实施的项目不在此次支持的项目范围内。
4.市区新开工重大项目(含现有企业新开工项目)须在2020年以后(含本数)开工。
南通市工业和信息化局
南通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南通市财政局
2024年6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