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2023年苏州高新区科技企业孵化器绩效评价工作通知【智为铭略转发】

来源:智为铭略    浏览次数:37    发表日期:2024-08-23

为进一步推动苏州高新区科技企业孵化器高质量发展,根据《苏州高新区科技企业孵化器认定和管理办法》(苏高新管〔2024〕29号,以下简称《管理办法》)现将2023年度苏州高新区科技企业孵化器绩效评价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价周期及对象

1、评价周期

2023年1月1日至2023年12月31日。

2、评价对象

按《管理办法》规定应纳入绩效评价的区内科技企业孵化器(详见附件1)。

 

二、申报方式和流程

1、参评孵化器需按要求填写《苏州高新区科技企业孵化器绩效评价申报书》(见附件2),并提供相关证明材料。证明材料必须与申报书所填内容对应。

2、各申报单位要切实强化法人主体责任,对申报材料的真实性、有效性和完整性负主体责任,并提交申报单位信用承诺书(见附件3),严禁弄虚作假行为。

 

三、材料报送

1、各申报单位将完整的申报材料报送至所属板块科技部门,具体联系见下表,截止时间:9月2日(周一)17:00。

2、各功能片区科技部门核查申报材料的真实性及完整性,按要求填写《苏州高新区科技企业孵化器绩效评价初审表》并出具初审意见。全部材料审核、汇总后,统一将电子版、申报单位打印的纸质材料(申报书一式二份、正反打印并胶装)报送至区科创局,截止时间:9月6日(周五)17:00。逾期不予受理、不补材料。

 

附件1:参评孵化器名单

附件2:苏州高新区科技企业孵化器绩效评价申报书

附件3:申报单位信用承诺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