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工业园区2024年申领姑苏重点产业紧缺人才计划补贴资金通知【智为铭略转发】

来源:智为铭略    浏览次数:37    发表日期:2024-03-20

各有关企业:

根据《姑苏重点产业紧缺人才计划实施细则》(苏委办发〔2021〕30号)、《关于公布2023年姑苏重点产业紧缺人才计划入选人员名单的通知》(苏人保开〔2024〕3号)等文件精神,对2022—2023年度入选的姑苏重点产业紧缺人才发放本年度补贴资金,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领程序

1.企业申领:3月19日—3月29日。所在单位登录“姑苏人才总入口”(https://rcsz.hrss.suzhou.com.cn)→人才计划一网申报→“姑苏重点产业紧缺人才计划”→我要申报→资金申领页面,按要求填报相关信息(本年度申请人无需提供社保证明,但存在社保代缴情况,则需提供申报人就近月<截止日期至少要到2024年2月>的参保证明原件扫描件,并附申报单位与第三方机构代缴协议)。

请申领企业务必在3月29日18:00前完成系统填报及提交,逾期系统关闭,无法补交材料。

2.区县初审:3月19日—4月3日。

3.市级复审:4月1日—4月18日。

 

二、注意事项

1.请各企业仔细核对《附件:2024年度姑苏重点产业紧缺人才计划补贴资金申领名单》,如有疑议,请尽快与我们联系。

2.2022—2023年度姑苏重点产业紧缺人才计划入选者在本通知发出(2024年3月18日)前已离职的,原所在单位需在网上申领系统中做好离职操作,该人员离职即停止在原企业发放补贴,但可在新企业重新申报该项资助,符合要求者可拨付剩余补贴。如果系统中不进行离职操作,该人员将无法从新单位重新进行申报。附件名单为2022年度和2023年度入选者名单,如有2022年度入选并且在2023年已经在系统中标注为离职的入选者,本年度无需重复进行系统中的离职操作。

3.如存在代缴情况,需提供入选者就近月(截止日期至少要到2024年2月)的参保证明以及申报单位与第三方机构代缴协议。参保证明须提供江苏人社网上办事服务大厅(电脑端)或江苏智慧人社App(手机端)出具的《江苏省社会保险权益记录单(参保人员)》(包含养老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

4.如入选者者已获得苏州工业园区人才薪酬补贴、苏州工业园区高校应届毕业生生活补贴、苏州工业园区博士后生活补贴资助经费,按照同类资助经费就高不重复原则,姑苏重点产业紧缺人才补贴资金中区县配套资金将扣减苏州工业园区人才薪酬补贴、苏州工业园区高校应届毕业生生活补贴及苏州工业园区博士后生活补贴拨付的资助经费。

5.为进一步做好政策的优化升级工作,请各单位按要求填报《苏州市2024年重点产业紧缺专业人才需求目录》调研问卷的相关信息。

6.受资助人所在企业负责资助申报、资金分发及后续管理等相关事宜。各单位须高度重视、加强监督,确保补贴资金及时发放至申领人本人。如有虚假申领或截留、挪用补贴资金等情况的,一经查实,取消该单位申报政府各类人才资助的资格,追缴补贴资金并按规定追究相关人员法律责任。

附件:2024年度姑苏重点产业紧缺人才计划补贴资金申领名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