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公示江苏省2023年第十三批拟更名高新技术企业名单通知【智为铭略转发】

来源:智为铭略    浏览次数:37    发表日期:2023-12-20

各有关单位:根据《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办法》(国科发火〔2016〕32号)、《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工作指引》(国科发火〔2016〕195号)、《高新技术企业更名操作规程(试行)》(苏高企协办〔2017〕6号)及《关于高新技术企业申请更名与办理整体迁移有关事项的补充通知》(苏高企协办〔2019〕6号)有关规定,拟同意江苏汉东环境科技有限公司等高新技术企业(名单见附件)更名并予以公示。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公示及异议时间 

公示时间自发布之日起10个工作日。任何单位和个人若对拟更名的高新技术企业持有异议,均可在公示期限内提出异议。 

二、异议方式 

异议应以书面形式提出,并具体列举异议理由和相关事实证据。以个人名义提出异议的,需写明自己的单位、职务职称、联系地址及电话等,并签署姓名;以单位名义提出异议的,需写明联系人及电话,并加盖单位公章。异议如有保密内容,请说明。

三、异议处理 

异议由省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工作协调小组办公室负责调查,调查结果报省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工作协调小组处理。

江苏省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工作协调小组

2023年12月15日

附件:关于公示江苏省2023年第十三批拟更名高新技术企业名单的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