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智为铭略 浏览次数:37 发表日期:2023-11-16
昆山开发区、昆山高新区、花桥经济开发区、旅游度假区管委会,各镇人民政府,各有关委办局,各有关科技园区、企事业单位:
为深入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考察江苏时的重要讲话精神,深化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聚焦“2+6+X”产业体系,围绕产业链部署创新链,聚力建设新城市、大力发展新产业、全力布局新赛道,为全市打造中国式现代化的县域示范,奋力走好新时代“昆山之路”贡献科技力量,现组织开展2023年昆山市科技计划(第二批)项目申报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要求
1.申报项目属于指南支持范围,符合项目申报条件;
2.项目按属地化原则申报;
3.各项目主管部门(包括区镇科技部门和事业单位行政主管部门)要在申报单位承担能力、资信状况、资料真实性与可靠性、是否重复立项等方面进行审查并形成审查意见。
二、申报方式
1.本次项目采取网上申报方式,企业申报入口:“昆如意”企业服务枢纽平台(人才管理服务平台),进入首页右侧服务专区“项目申报”—“2023年项目申报”完成网上申报环节,有关文本格式和要求在网站查询和下载;
2.网上申报程序:打开网址—进入申报系统—申报单位网上填报—项目主管部门审核—市科创发展服务中心审核—市科技局业务科室审核—网上申报成功。原则上主管部门初审时限为2个工作日;市科创发展服务中心形式审核时限为3个工作日;部门审核时限根据项目实际情况,一般最长不超过30个工作日;
3.项目主管部门对所属区域内企业申报材料进行审核后,按照统一格式(序号、计划类别、项目名称、承担单位、所属区镇或行政主管部门)制作项目申报清单汇总表,并加盖公章后报送市科创发展服务中心;
4.拟列入本年度立项计划的项目,由项目承担单位提交书面申报材料至相应业务科室,申报材料由网上申报系统生成,统一用A4纸打印,按照封面、承诺书、信息表、任务书和相关附件的顺序装订成册,书面材料一式一份(纸质封面,平装订),提交方式和时间另行通知;
5.项目申报过程中平台操作问题请联系市科创发展服务中心产业发展服务科,联系电话55186073;项目申报相关要求请联系市科技局对应业务科室,联系方式见附件;
6.网上项目申报截止时间:2023年12月7日下午17:00。
三、其他事项
1.组织实施:单位申报、项目主管部门推荐、专家评审、信用审查、网上公示、项目立项;
2.申报所有计划类别的项目均必须提交由单位负责人、项目责任人签名并加盖单位公章的《昆山市科技计划项目责任主体信用承诺书》、《2023年财政专项资金项目申报信用承诺书》;
3.申报的项目应具有明确的实施内容、实施进度、考核指标、经费预算等,不涉及国家机密、商业秘密和个人隐私等;
4.申报单位应科学预测项目实施预期目标和成效,合理测算新增投入和子科目预算;
5.申报截止后,申报系统将自动关闭,未完成申报的项目(含未完成提交和被退回修改的项目)将无法提交;
6.有下列情况之一的单位和个人不得申报本年度市级各类科技计划项目:
(1)近三年内有应结未结、暂缓暂停、强制中止和撤销的昆山市科技计划项目的;
(2)在昆山市公共信用信息数据库内存在严重不良信用记录的;
(3)未按照要求完成科技统计的;
(4)列为科技信用较重失信或严重失信的;
(5)项目申报材料或项目验收材料、后补助评估材料可能涉及国家秘密的;
7.同一课题或研究内容相似的项目不得同时申报不同计划类别项目。
附件:
1.科技创业孵化载体绩效奖励申报指南
2.昆山市重点研发计划(产业前瞻与关键核心技术)申报指南
附件1:科技创业孵化载体绩效奖励申报指南
一、支持重点
鼓励支持科技创业孵化载体引育双创人才企业、高新技术企业、瞪羚企业、独角兽培育企业、上市企业等创新型企业。
二、申报条件
1.载体需经昆山市级及以上认定(备案);
2.载体正常运营且当年度本级绩效评价等级合格及以上;
3.以载体运营机构为申报单位;
4.用以申请绩效奖励的培育企业(项目),需为上年度获得相关认定,且尚注册在载体场地内。
三、支持方式
以一次性拨款形式对立项项目进行资助。
四、申报材料
《昆山市科技创业孵化载体绩效奖励申请表》《昆山市科技计划项目责任主体信用承诺书》《2023年财政专项资金项目申报信用承诺书》,并根据绩效申请情况提供如认定文件、证书、资金拨付文件等能证明企业(项目)认定情况的佐证材料。
附件2:昆山市重点研发计划(产业前瞻与关键核心技术)申报指南
一、支持重点
申报企业应是在昆山市内注册的独立法人企业,高校、科研院所可作为技术依托单位参与项目申报,重点支持高新技术企业等创新型企业申报科技项目。
二、申报条件
1.项目应符合本计划定位要求,属于项目指南支持领域和方向。项目具有明确的研发内容和较强的前瞻性,能推动相关新兴产业实现技术突破,项目成果具有自主知识产权和可预见的产业化应用前景。项目完成时,一般须形成发明专利申请或授权等高质量知识产权目标,电子信息、先进制造等领域项目须完成样品、样机或系统,新材料、新能源等领域项目须完成小试。
2.项目申报单位法人应出具信用承诺,对项目申报材料及附件证明材料的真实性、完整性、有效性负责。同一企业限报一个重点研发计划(产业前瞻与关键核心技术)项目。区镇主管部门要切实履行项目初审责任,做好项目的组织推荐。项目经费预算及使用须符合专项资金管理的相关规定,企业承担项目申请市拨经费不超过项目预算总额的30%。
3.对不符合节能减排导向的项目、规模化量产与产业化项目、无实质创新研究内容项目和一般性技术应用与推广项目均不予受理。涉及人类遗传资源采集、收集、买卖、出口、出境的需遵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人类遗传资源管理条例》的相关规定执行。涉及实验动物和动物实验的,需遵守国家实验动物管理的法律、法规、技术标准及有关规定。涉及人的伦理审查工作的,需按照相关规定执行。涉及安全生产等特种行业的,需拥有相关行业准入资格或许可。
三、组织方式
本年度昆山市重点研发计划(产业前瞻与关键核心技术)项目以“揭榜挂帅”形式组织申报,计划立项数不超过4项。
按照“揭榜挂帅”方式组织实施,由各区镇主管部门充分发动辖区内有条件的创新型企业,联合高校院所等各类创新主体,有针对性地“揭榜”申报,每个项目设置3个以上课题,项目申报不设门槛,项目负责人和承担单位不受在研限制,但申报书须覆盖该指南方向中所有研究内容和考核指标。
四、申报要求
1.每个项目资助经费最高300万元,项目资助经费额度根据其总投入、研发产出、技术创新水平等综合决定。项目经费预算编制应当真实、合理,符合本级科研项目经费管理的有关要求。
2.项目名称须科学规范,能够体现攻关的技术创新点或解决的关键核心问题,不出现企业名称、产品型号等信息,用“XXX研发”作为后缀,字数不宜过长,一般在25字以内。同一企业原则上限报一个项目。
3.研究内容属于指南支持的领域和方向,可涉及相关指南条目的全部内容,应具有较强原创性、前沿性和前瞻性。
五、申报材料
项目申报书、《昆山市科技计划项目责任主体信用承诺书》、《2022年财政专项资金项目申报信用承诺书》,并上传提供以下附件材料:
基础材料(必须上传):
1.上年度财务报表;
2.项目申请(负责)人身份证明、学历(学位)证书及现任职务(职称)证明;
3.科技查新报告;
4.项目联合申报协议。
其他相关材料(优选):
1.相关专利、软件著作权等证书;
2.检测报告;
3.近三年享受科技税收优惠证明;
4.高新技术企业证书;
5.产学研项目合作协议;
6.其他奖励文件、承担各级项目证明文件等。
附件:2023年昆山市重点研发计划(产业前瞻与关键核心技术)项目指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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