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智为铭略 浏览次数:37 发表日期:2024-08-23
经开区、苏相合作区、相城高新区、高铁新城、度假区(阳澄湖镇),各镇(街道)科技部门,各有关单位:
根据《关于印发〈相城区优化科技创新生态链政策十条(试行)〉的通知》(相政发〔2020〕40号)有关精神,现就2023年度相城区科技研发专项资金(产学研合作项目)政策性奖励兑现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奖励对象及标准
相城区范围内2023年度开展各类产学研合作的企事业单位。
二、申报要求及相关事项
1.企业合作高校院所需在其所在省市进行输出方技术合同登记,并获取技术合同认定登记证明。
2.符合条件的企业在相城区惠企通服务平台(http://xcqfzx.szxc.gov.cn/,以下简称“惠企通服务平台”)登录并按要求注册相关信息,审核通过后,选择“资金惠”栏目中的区科学技术局,选择相城区产学研合作支持,下载并填写《相城区科技研发专项资金申请表》(附件2,以下简称“申请表”),《相城区科技研发专项资金申请企业信用承诺书》(附件3,以下简称“承诺书”),经企业法定代表人签字、加盖企业公章后,上传提交材料至各板块科技部门初审。如企业涉及更名的,请提供变更前后的营业执照及工商变更通知书复印件(需加盖企业公章)。
3.各板块科技部门在相城区惠企通服务平台上对企业上传的申请表、承诺书及佐证材料进行初审,待区科技局相关科室审核通过后,导出并生成高质量政策性奖励资金汇总表(附件4),并将附件4电子文档和纸质材料扎口报送至区科技局211。
4.区科技局根据申报材料对拟奖励企业进行审定,并按照企业奖补类财政专项资金使用有关要求,履行相关手续后及时拨付企业。
三、其他事项
1.本次奖励采用数字人民币形式发放,请相关单位和个人尽快开通数字人民币对公钱包,并在系统中填报相应信息。
2.请各板块科技部门将本通知精神及时传达到相关企业,并切实做好企业申报材料的系统审核和汇总报送工作。
3.申报单位若有多项拟兑现项目,请集中填写申请表并在惠企通服务平台系统内统一进行填报。
4.系统申报截止时间为9月13日17:00,板块汇总纸质材料报送截止时间为9月20日17:00,逾期不予受理。
5.申报单位对申报材料的真实性负责,各板块科技部门和相关主管部门务必对申报材料审核把关,严禁任何形式的弄虚作假,对于违法违规行为,将按照相关规定严肃处理。
苏州市相城区科学技术局
2024年8月22日
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