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24年江苏省院士工作站申报工作通知(工业园区)【智为铭略转发】

来源:智为铭略    浏览次数:37    发表日期:2024-08-09

各有关单位:

根据省、市通知要求,现组织开展2024年省级院士工作站申报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对象

符合省级企业院士工作站定位及《关于支持两院院士在企业和高校交叉建设院士工作站的通知》(苏科条发〔2018〕328号)规定的立项标准和其他要求的单位。立项标准见附件1。

 

二、申报要求

1.设站单位需满足省级院士工作站定位、立项标准及《关于支持两院院士在企业和高校交叉建设院士工作站的通知》(苏科条发〔2018〕328号)的要求,需和院士签订建站确认书,尚未报备的合作院士需向中科院或工程院做好报备工作。

2.涉及人体研究、实验动物的项目,应严格遵守科学伦理、实验动物等有关管理规定的要求。

 

三、申报流程

1、8月20日前,初审材料提交:

申报单位登录苏州工业园区企业发展服务中心网站——企业用户登录——用户空间——业务征集平台——“2024年省级院士工作站新建项目申报”,下载模板信息汇总表,附件提交完整申报材料。申报材料按封面、目录、项目申报书(参考附件3)、相关附件材料顺序合并成同一个PDF,以企业全称命名。本步骤材料不需要企业签字盖章。

请企业及时关注系统审核意见完成修改提交。

2、8月23日前,完成辅导审核和正式材料提交:

辅导审核通过后,企业将定稿版材料签字盖章后,再次上传提交。系统提交后即可打印带二维码的索引页,连同胶装成册的完整纸质材料(一式一份,盖章,绿色皮纹纸封面,索引页放最后一页),连同合作协议、院士确认书(附件2)报园区企业发展服务中心(旺墩路168号市场大厦2楼)5号窗口。

申报单位务必按照以上时间节点完成各阶段的数据报送和材料递交,逾期不予受理!

 

附件下载

附件1省级企业院士工作站立项标准

附件2院士工作站建站确认书

附件3院士工作站申报书

附件4:关于支持两院院士在企业和高校交叉建立院士工作站的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