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智为铭略 浏览次数:37 发表日期:2024-07-09
为贯彻落实《苏州市智能化改造数字化转型网络化联接三年行动计划(2024-2026年)》,鼓励企业进一步通过智改数转网联,提升核心竞争力,助力新型工业化建设,现组织开展2024年市级示范智能车间申报工作。
一、按照自愿原则,请企业认真对照市级示范智能车间申报条件(附件1、5)进行自我评价,填报市级示范智能车间申请材料(附件2、3),盖章后报所在区镇经发部门。申请表(附件2)需提供盖章的纸质件1份和扫描件,申报书(附件3)仅需提供盖章扫描件。企业对申报材料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负责,申报材料如有弄虚作假等行为,企业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已获得2个及以上省或市级示范智能车间的企业、已获评市级及以上智能制造示范工厂(含5G工厂和工业互联网标杆工厂)的企业不再参与申报。申报的车间须已建成并投产使用,一家企业一次只能申报1个示范智能车间。
二、请各板块经发部门积极组织企业开展申报,认真审核把关企业申报材料,切实提高申报工作质量,同时填写市级示范智能车间审核推荐表(附件4),于7月16日将表格上报至区经发委。区里将会根据推荐表对申报企业开展初审工作,并推荐符合条件的企业至市工信局。
三、市工信局将根据各地推荐上报情况,组织专家对企业申报材料进行书面审查和现场核查,遴选出一批基础好、示范性强的车间作为市级示范智能车间,并优先推荐申报省级示范智能车间。
四、请各板块经发部门于7月29日前,将通过初审的企业申报材料(1份盖章申请表(含承诺书)纸质版和扫描件、盖章申报书扫描件、1份盖章审核推荐表纸质版和电子版)报送至区经发委产业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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