姑苏创新创业领军人才计划重点产业专项扶持政策

来源:智为铭略    浏览次数:37    发表日期:2023-08-22

为深入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和中央、省委、市委人才工作会议精神,大力支持科技领军人才在苏创新创业,2023年度姑苏创新创业领军人才计划重点产业专项(区域重点产业专项)项目申报工作已经开始了,具体扶持政策智多星为大家整理如下。

 

一、申报条件

(一)申报人应具有硕士及以上学位,具有3年以上相关研发、管理工作经历或自主创业经历,并取得较突出业绩;

(二)创办企业属于高成长性科技型企业,创业项目具有自主知识产权,掌握相关核心技术,技术水平达到国际先进或国内领先,能够填补国内空白或引领相关产业发展,有较好的市场发展前景和预期经济效益;

(三)申报人应为企业主要负责人,股权一般不低于20%或为自然人第一大股东,且已到位的现金出资(实收资本,不含技术入股)不少于100万元。通过持股公司出资的,除上述条件外,持股公司在申报企业的现金出资不少于200万元。入选后至考核验收结束,个人实际出资金额不得减少;

(四)项目与区域重点产业方向高度相关,为地方重点产业“强链补链”亟需的重点领域,可为区域重点产业发展提供重要支撑;

(五)申报人应于2018年1月1日后来到苏州,于2022年7月1日-2023年6月30日之间完成企业工商注册、验资等相关工作且未申报过本年度第一批姑苏领军人才计划。

 

、主要扶持政策

(一)对立项项目给予100-500万元的项目资助经费和100-300万元的安家补贴。项目承担期结束通过项目验收,且技术先进、发展潜力较大,主营业务收入超过3000万元或入选市级“独角兽”企业培育计划的,择优给予最高100万元的项目滚动支持。立项后5年内入选市级“瞪羚”企业培育计划的企业,再给予最高100万元项目滚动支持,并给予紧缺人才自主推荐权。

(二)获得立项的人才可享受最高5000万元的企业无抵押信用贷款和最高300万元的个人信用贷款、优秀人才贡献奖励政策以及乐居、医疗、子女教育服务、出入境便利等高层次人才扶持政策和生活待遇。优先对立项人才项目给予创业保险、人才基金等支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