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吴科技领军创新创业团队项目基本要求

来源:智为铭略    浏览次数:37    发表日期:2023-09-21

东吴科技领军人才计划设立创新创业团队项目、创业领军人才项目、创新领军人才项目、青年领军人才项目四大类别,申报人及单位应遵守各项法律法规和相关管理规定,具有良好的科学道德,自觉践行新时代科学家精神。其中,创新创业团队项目主要支持具有国际视野和战略眼光,聚焦科技创新前瞻领域,注重关键核心技术攻关突破和重大科技创新成果转化的人才团队,那么申报东吴领军创新创业团队项目的基本条件有哪些呢?

 

一、团队由1名领军人才和2名以上核心成员组成,一般应具有博士学位。成员间的专业结构和职责分工合理,具有关联性和互补性,有良好的工作基础、明确的主攻方向和研究开发目标,引进后可稳定合作3年以上。

二、团队领军人才应在国际相关领域具有重要的创新地位和学术影响力,研究成果在本行业领域居国际一流水平,具有杰出的创新能力和资源整合能力。团队核心成员一般应有2年以上国内外知名企业、高校、科研单位从事研发及管理经历,并取得突出业绩和成效。

三、团队应于近年到吴中创业或全职引进到吴中企业、在吴高校和科研院所领衔研发及管理工作。创业团队的领军人才应为企业主要负责人(工商备案职务为董事长、总经理或执行董事)和主要股东,主要精力在吴中所创办企业,团队成员总股权占比不低于30%,且在企业实收资本中的现金出资不少于200万元。创新团队应在引才单位担任高管或关键研发项目负责人及以上岗位,与用人单位签订正式劳动合同并已全职到岗工作。

四、实施的项目具有自主知识产权,能有效解决产业核心技术、共性关键技术和"卡脖子"技术,3年内项目总投入不少于3000万元,且能够在未来5年实现产业化,具有显著的发展潜力和引领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