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吴科技创新创业领军人才计划实施细则

来源:智为铭略    浏览次数:37    发表日期:2023-08-08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加快实施人才强区和创新驱动战略,构建有利于大众创业、万众创新蓬勃发展的政策环境,根据区委、区政府《关于贯彻落实苏州市委、市政府(关于进一步推进人才优先发展的若干措施〉的实施意见》(吴委发(2017J5号)的文件精神,结合本区产业发展实际,制定本实施细则。


第二条 东吴科技创新创业领军人才计划(以下简称“东吴科技领军人才计划”)由区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以下简称“区人才办”)会同区科学技术局(以下简称“区科技局”)负责实施,重点支持机器人与智能制造、新一代信息技术、新材料、节能环保和新能源、生物技术和新医药、高端服务业和现代农业等新兴产业和重点领域,引进培育能突破关键技术、发展高新技术产业、推动智能制造发展的产业化科技人才(团队)。

附件:东吴科技创新创业领军人才计划实施细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