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苏州市智能工厂项目申报要求
来源:智为铭略 浏览次数:37 发表日期:2024-08-19
为落实《苏州市智能化改造数字化转型网络化联接三年行动计划(2024~2026年)》的工作要求,进一步加强市智能工厂典型示范和经验推广,推动全市制造业加快智能化改造和数字化转型,全力助推新型工业化,现组织开展2024年苏州市智能工厂申报工作,智多星将具体申报要求整理如下。
一、企业申报要求
按照自愿原则,请企业对照市级智能工厂申报条件进行自我评价,填写苏州市智能工厂申报书,有关材料请加盖企业有效公章后报所在县级市(区)工信部门。申报企业需对填报材料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负责。
已获评国家智能制造示范工厂揭榜单位(不含国家智能制造优秀场景)、省级及以上智能制造示范工厂(含省级5G工厂、省级工业互联网标杆工厂)的企业不再参与申报。
二、工作要求
请各县级市(区)工信部门做好材料审核把关和现场初审工作,对经审核后符合条件的予以推荐上报,并填写《苏州市智能工厂项目申报汇总表》和《苏州市智能工厂项目审核推荐表》。于8月26日前,将加盖有效公章的推荐行文、企业申报书、申报汇总表、审核推荐表等纸质材料各一式两份报送至我局智能制造推进处,企业申报书扫描件、汇总表及审核推荐表电子版等材料同步发送至邮箱,过时不再受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