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智为铭略 浏览次数:37 发表日期:2024-06-27
根据苏州市工信局《关于转发江苏省工业和信息化厅组织开展2024年省级企业技术中心申报工作的通知》文件要求,现就项目申报工作通知如下:
01申报基本条件
(一)企业在行业中具有发展优势和竞争优势,具有行业领先的技术创新能力和水平,企业年主营业务收入不低于2亿元(其中高新技术企业不低于1亿元),或企业主营业务收入未达最低标准,企业研发经费支出占主营业务收入的比重应高于10%;
(二)企业具有较好的技术创新机制,企业技术中心组织体系健全,创新效率和效益显著;有较好的技术积累,重视前沿技术开发,具有开展高水平技术创新活动的能力;
(三)企业具有较高的研究开发投入,年度研究与试验发展经费支出额不低于800万元;
(四)企业具有比较完善的研究、开发、试验条件,技术开发仪器设备原值不低于800万元;
(五)企业拥有技术水平较高、实践经验丰富的技术带头人,专职研究与试验发展人员数不少于50人;
(六)初评得分高于65分(包含65分)。申报省级企业技术中心要求获市级认定文件印发时间须在2023年7月30日之前。
同时,企业在申请受理截止日期前两年内,存在下列情况之一的不予申报;
(一)因违反税收征管法及有关法律、行政法规,构成偷税、骗取出口退税等严重税收违法行为;
(二)被有关部门认定存在严重失信行为;
(三)发生重大产品质量事故或重大安全责任事故。
02申报程序及注意事项
申报采取线上申报形式。请各申报企业使用“企业法人”登陆“江苏政务服务”网,在“省工业和信息化厅旗舰店”选择“企业技术中心的认定与评价”在线办理,填报申请材料及佐证材料(网址http://www.jszwfw.gov.cn/col/col140127/index.html),并于7月5日(周五)前完成线上提交。同时将申报材料、评分表(系统自评分截图)和申报汇总表等材料打包电子档发送至高新区企业服务中心邮箱,无需提交纸质材料。
附件:
1.江苏省省级企业技术中心认定管理办法
2.江苏省省级企业技术中心工作指南(试行)
3.江苏省省级企业技术中心初评方法
4.省级企业技术中心推荐申报汇总表
扫码查看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