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智为铭略 浏览次数:37 发表日期:2023-12-04
2024年度南通市“江海英才计划”申报在即,根据历年申报要求,智多星就申报的类别整理如下,供企业参考。
(一)自主创业类人才(团队)
符合本市主导产业和新兴产业发展方向,以带技术、带项目、带资金的形式来通投资创办科技型企业、生产服务型企业、文化创意型企业,所创(领)办企业主导产品和服务具有自主知识产权,其工艺技术水平达到国内领先或国际先进,能够填补国内空白或引领相关产业发展,具有较大市场潜力和预期经济效益,同时具备下列条件的创业领军人才(团队)。
1.拥有与创业领域产品、技术相关的自主知识产权或关键技术,在产品开发和企业经营管理方面具有比较丰富的实践经验。
2.创业人才一般应具有硕士以上(含硕士)学历学位,其中境外学位需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学历认证(国家海外高层次专家入选者或2000年之前获得学位的除外);申报创业团队的一般为3-5名成员,其中团队领军人才为企业实际控制人,其余成员须为全职人员。
3.申报人应为2021年1月1日—2023年12月31日到南通创业,并于2023年12月31日前完成工商、税务和社保等注册登记相关手续,并有2名及以上非股东(全职员工股权激励除外)的员工缴纳社保。
4.担任所创(领)办企业的主要负责人(担任董事长、总经理等职务,不包括监事,同时已在工商信息系统备案),且为第一大股东或者最大自然人股东(在注册资本中认缴金额最大且在实收资本中实缴金额最大),实收资本中货币出资不少于100万元(截止2023年12月31日前已实缴),本人已实缴货币出资占企业注册资本总额不少于30%(注册资本超过1000万元的放宽至不少于20%)。申报人才团队的实收资本中货币出资不少于1000万元人民币,且团队成员个人占股均不少于6%。入选后至考核验收结束,个人实际出资金额不得减少。
本市科技人员、企业管理人员、青年大学生和留学归国人员等创业“新四军”创办科技型企业、生产服务型企业、科技服务型企业、文化创意型企业,创业者可不受原任职地点限制申报江海英才计划。
(二)企业创新类人才(团队)
符合本市产业发展方向的各类科技型企业,引进掌握高新技术产品核心技术或拥有技术发明并具有自主知识产权,其技术水平达到国内领先或国际先进,技术发明成果被企业应用,市场潜力较大,能产生重大经济效益,同时具备下列条件的高层次人才(团队)。
1.创新人才一般应具有博士学历学位,其中境外学位需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学历认证(国家海外高层次专家入选者或2000年之前获得学位的除外);申报创新团队的一般为3-5名成员,团队成员须都为全职人员。
2.申报人应为2021年1月1日—2023年12月31日到南通企业工作,2023年12月31日前完成与相关企业签订的正式引进手续。
3.引进后,能连续为所在企业服务3年以上,且每年在企业工作时间不少于4个月,重点优先引进全职创新人才。
4.创新人才从到企业工作次月起,申报单位给予其薪酬月均不低于2万元,且在通连续缴纳三个月以上个人所得税。
5.企业应具备以下条件之一:①由国家海外高层次专家入选者和“万人计划”专家、省“双创人才”、省“333工程”培养对象、省“科技企业家”、省“产业教授”创办;②国家或省认定的创新型企业、高新技术企业、软件企业等;③拥有企业院士工作站、博士后科研工作站(创新实践基地)、研究生工作站、技术中心、工程中心、工程技术研究中心等省级以上企业创新平台;④获得县(市、区)、园区引才计划资助30万元以上的企业。
支持企业全职引进的知识产权、文化创意、财务金融类等高层次创新型人才申报江海英才计划,年薪收入税前100万元以上的,可不受学历职称限制申报江海英才计划。
(三)高技能创新类人才(团队)
符合本市产业发展方向的各类科技型企业引进的高技能创新类人才,其技术技能在国际国内同行业中处于领先水平,能够创造性解决重大关键技术问题,影响带动作用较大,并具备下列条件:
1.取得技师、高级技师以上资格证明,年龄不超过55周岁(1968年1月1日后出生),境外引进的可适当放宽至65周岁(1958年1月1日后出生)。
2.具有5年以上(含5年)在企业关键岗位从事技术技能工作经历,并取得突出成果和业绩。
3.入选后能在引进企业工作3年以上,且每年在企业工作时间不少于6个月,优先引进全职高技能人才。
4.引进的高技能人才还应具备以下条件之一:①“中华技能大奖”或“全国技术能手”获得者、“国家技能大师工作室”领办人、省级以上政府表彰的高技能人才;②“省技能大师工作室”领办人、省级“首席技师”;③符合我市产业发展方向急需紧缺要求或具有一流的技术技能水平或绝技绝活,在本行业有较高声誉的高技能人才。
5.引进企业应符合下列条件之一:①年销售收入3000万元以上的科技研发型企业;②被评为市级以上高技能人才培养示范基地;③被认定为市双创优质企业。
获得过江苏省其他地方人才引进计划资助的人才,不再申报江海英才计划。江海英才个人与团队原则上不得兼报,已入选江海英才个人的不再申报团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