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智为铭略 浏览次数:37 发表日期:2024-05-11
根据苏州市关于工程技术研究中心的工作部署,现开展2024年市级工程技术研究中心(第二批)认定工作通知如下:
一、申报条件
苏州工程技术研究中心旨在以工程技术研究、试验和成套技术服务为主要内容,持续为企业提供成熟配套的技术、工艺、装备和产品,促进成果转化和技术辐射。对上年度主营业务收入2000万元以上的企业,申报市级企业工程技术研究中心应同时具备以下“五有”条件:
1.有研发场地
拥有相对独立的研发场地,面积不少于500平方米;
2.有研发人员
拥有不少于10人的专职研发人员;
3.有研发投入
R&D投入占比不低于3%或R&D投入不低于300万元;新增研发投入不少于300万元;
4.有仪器设备
拥有原值200万元以上的研发仪器设备;
5.有研发业务能力
拥有本技术领域内相关的知识产权成果不少于1项(不含外观设计专利)。同一企业原则上建设一个企业工程技术研究中心。
二、申报流程
本年度苏州市工程技术研究中心认定工作按照“常年受理,定期公布”的方式进行,拟从2024年4月起,逢双月(4月、6月、8月、10月、12月)分五批进行。
园区企业申报流程:申报单位登录苏州工业园区企业发展服务中心网站——企业用户登录——用户空间——业务征集平台—— “2024年苏州市工程技术研究中心申报”,下载模板工程中心信息汇总表,填写上传,附件提交完整申报材料,申报材料(格式见附件2)按封面、目录、项目申报书、相关附件材料顺序合并成同一个PDF,以企业全称命名。系统审核通过后,企业将定稿版材料签字盖章后,再次上传提交。
三、时间节点
原则上,园区各批次推荐公布的项目需分别于4月10日(第一批)、6月10日(第二批)、8月9日(第三批)、10月10日(第四批)、12月5日(第五批)前通过系统审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