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智为铭略 浏览次数:37 发表日期:2023-12-27
一、支持对象
1、注册登记、税务登记和主要工作场所均在昆山市、且在昆山市依法纳税的企业,财务管理制度健全,会计核算规范,合法合规经营。
2、2022年1月1日之后,制造业分离后新设立的独立法人企业,并纳入规上服务业企业统计库(以统计企业名录库为准);原制造业企业对分离后的服务业企业须占绝对控股地位。
二、补助标准
(一)入库奖励
对2022年度制造业分离后首次纳入统计库的规上服务业企业,经评审给予入库奖励。
(二)降本增效奖励
对制造业分离服务业2022年产生的相关成本给予补助。
对租赁办公或生产用房的,给予2022年房租补助;2022年购买办公或生产用房的,给予购房成本一定补助。年度补贴最高不超过100万元。
(三)经营奖励
对2022年度剥离并新设立的“研发设计”“检测维修”法人企业,根据上年度营业收入,经评审给予最高不超过1000万元奖励。
对2022年度剥离并新设立且营业收入超10亿元的“营销贸易”法人企业,根据上年度营业收入,经评审给予最高不超过1000万元奖励。
对2022年度剥离并新设立的“其他服务”法人企业,根据上年度营业收入,经评审给予最高不超过500万元奖励。
三、申报材料
1、昆山市支持制造业分离发展服务业专项资金申请表;
2、申报企业营业执照和2022年度审计报告、纳税凭证;
3、原制造业企业与申报企业存在控股关系的相关证明材料;
4、原制造业企业与申报企业采购凭证;
5、财政专项资金项目申报信用承诺书;
针对申报用房补助的企业需同时提交以下材料:
(一)2022年租赁办公或生产用房的企业,提供出租方房屋不动产权证复印件,出租方为自然人的需一并提供身份证复印件,房屋租赁合同、租金发票、银行付款水单等复印件;
(二)2022年购买办公或生产用房的企业,提供购房合同、购房发票、契税发票、房屋不动产权证等复印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