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苏州工业园区制造业高质量发展专项资金项目(第二批)申报指南【智为铭略转发】
来源:智为铭略 浏览次数:37 发表日期:2023-09-28
(一)重点方向
鼓励“链主企业”建设制造业公共服务平台,对经评审认定的平台,给予最高1000万元奖励。特别重大的,按“一事一议”予以支持。
(二)支持条件
(1)公共服务平台建设参与方须为园区制造业“链主企业”;
(2)公共服务平台运营团队须在园区注册成立独立法人;
(3)公共服务平台须为2021年1月1日后与园区管委会相关职能部门签订相关合作协议成立的新项目;
(4)申报单位须为“链主企业”本身,或实际运营公共服务平台的独立法人企业。
(三)申报方式
线上按要求提交相关申报材料(参考如下附件)
1.项目申报书(附件1)
2.企业营业执照复印件
3.合作协议及其他相关证明文件
4.相关投入合同、发票清单及复印件
5.真实性承诺书(附件2)
6.经发委要求的其他材料
(四)材料提交方式
通过“苏州工业园区企业发展服务中心”官网(http://sme.sipac.gov.cn)——企业用户登录——业务征集平台,选择“2023年苏州工业园区制造业高质量发展专项资金项目(第二批)申报指南”点击报名进入填报页面,填写汇总表后将所有申报材料打包后压缩上传。
电子档材料的申报截止时间均为:2023年10月13日
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