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智为铭略 浏览次数:37 发表日期:2023-12-26
一、支持重点
鼓励支持科技创业孵化载体引育双创人才企业、高新技术企业、瞪羚企业、独角兽培育企业、上市企业等创新型企业。
二、申报条件
1、项目应符合本计划定位要求,属于项目指南支持领域和方向。项目具有明确的研发内容和较强的前瞻性,能推动相关新兴产业实现技术突破,项目成果具有自主知识产权和可预见的产业化应用前景。项目完成时,一般须形成发明专利申请或授权等高质量知识产权目标,电子信息、先进制造等领域项目须完成样品、样机或系统,新材料、新能源等领域项目须完成小试。
2、项目申报单位法人应出具信用承诺,对项目申报材料及附件证明材料的真实性、完整性、有效性负责。同一企业限报一个重点研发计划(产业前瞻与关键核心技术)项目。区镇主管部门要切实履行项目初审责任,做好项目的组织推荐。项目经费预算及使用须符合专项资金管理的相关规定,企业承担项目申请市拨经费不超过项目预算总额的30%。
3、对不符合节能减排导向的项目、规模化量产与产业化项目、无实质创新研究内容项目和一般性技术应用与推广项目均不予受理。涉及人类遗传资源采集、收集、买卖、出口、出境的需遵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人类遗传资源管理条例》的相关规定执行。涉及实验动物和动物实验的,需遵守国家实验动物管理的法律、法规、技术标准及有关规定。涉及人的伦理审查工作的,需按照相关规定执行。涉及安全生产等特种行业的,需拥有相关行业准入资格或许可。
三、申报材料
项目申报书、《昆山市科技计划项目责任主体信用承诺书》、《2022年财政专项资金项目申报信用承诺书》,并上传提供以下附件材料:
基础材料(必须上传):
1.上年度财务报表;
2.项目申请(负责)人身份证明、学历(学位)证书及现任职务(职称)证明;
3.科技查新报告;
4.项目联合申报协议。
其他相关材料(优选):
1.相关专利、软件著作权等证书;
2.检测报告;
3.近三年享受科技税收优惠证明;
4.高新技术企业证书;
5.产学研项目合作协议;
6.其他奖励文件、承担各级项目证明文件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