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智为铭略 浏览次数:37 发表日期:2023-08-30
导读
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申请材料主要有两部分组成,主体材料是《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申请书》(以下简称《申请书》),第二部分是具体介绍申请企业科技创新等经营活动情况、证明企业符合高新技术企业认定条件的佐证材料(以下简称附件)。
《申请书》与附件材料的关系是相辅相成,互为映衬的,在填报上就需要顾及相互之间的联系。另一方面,《申请书》中表与表之间、栏目与栏目之间,也存在相互的关系,所以正确恰当填写《申报书》的难度就会相应增加。下面就《申请书》的填写及其注意事项作相应的说明(《认定管理工作指引》中有详细说明的有关事项一般不作讨论)。
“主要情况”表
这个表共有八个栏目,涵盖了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的八个条件所要考察的基本内容。在填写此表时,要注意以下几个方面的问题:
1.技术领域:
这里所指的技术应该是企业研究开发、生产(服务)等经营活动中主要产品或服务发挥核心支持作用的技术,其领域必需在《国家重点支持的高新技术领域》规定的范围内,严格来说要在其中有明确的指向和确定的位置。也就是说在《国家重点支持的高新技术领域》范围内各个层级的分类中有确切的“路径”抵达具体技术描述的位置。
2.获得知识产权数量(件):
这个栏目分二部分,分别是Ⅰ类和Ⅱ类知识产权的数量情况,如何分类详见《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工作指引》(以下简称《指引》)。要注意的是,这里所说的知识产权数量(专利件数)是以企业申请认定前获得授权证书或授权通知书并能提供缴费收据的知识产权的数量,有定性的截止时间,但没有具体说明起始时间,所以填写这二个数字时,除了《指引》中有明确要求的规定外,只要知识产权归属企业,并在国家法律有效保护期的均可计算在内。
3.人力资源情况(人):
按《指引》具体规定要求填写。要注意的是该栏目数字的填写在《指引》中尽管明确指出是指企业“当年”职工总数与科技人员数,但“当年”二字也是比较含糊的一个概念,如若是申请认定当年,年度尚未结束,其统计计算方法就无法适用,所以,一般情况下是指企业申请高企认定当年的前一个自然年度。同时注意高企认定条件中科技人员与职工总数的比例要求。
4.近三年经营情况:
需要填9个数据,分别是申报认定当年前连续三年企业的净资产、销售收入和利润总额。这里要注意的就是分别与对应年份的财务报表相关栏目对应,并遵循企业所得税年度纳税申报口径计算原则。
5.近三年研究开发费用总额:
根据近三年各年份研发费专项审计报告数据求和填写,对于中小企业而言,“其中”基础研究投入费用一般填“0”。有二点需要注意,一是在高新技术企业申请材料中很多地方涉及到研发费,相互间的数量平衡关系及基本的逻辑关系要清晰;二是要注意区分与企业会计核算、加计扣除口径下统计归集的不同。
6.近一年企业总收入:
注意不要模糊与销售收入总额的区别。
7.近一年高新技术产品(服务)收入:
这个栏目数字的填写要注意的是高新技术产品(服务)的概念,其核心要义是对高新技术产品或者是服务发挥核心支持作用的技术必需在《国家重点支持的高新技术领域》规定的范围之内,就是说对其发挥核心支持作用的技术若不在《国家重点支持的高新技术领域》规定的范围内,那其产品或服务就不能算高新技术产品或服务,对应产生的销售收入就不能确认为高新技术产品或服务的销售收入。与技术领域是紧密相关的。另外要注意的是与其专项审计等相关材料的数据一致。
8.申请认定前一年内是否发生过重大安全、重大质量事故或严重环境违法行为:
“否”前框内打勾。
“主要情况”表的设计与填写,概括了除“须注册成立一年以上”外,企业申请认定高新技术企业必需同时具备的七大条件的基本信息,能简要和相对全面地考察与反映企业是否符合高企业条件的整体情况。可以说这个表,是整个申请材料的“开场白”,要认真对待,客观真实、准确无误进行填写是其基本要求。